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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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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4-0129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行政事务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江北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4-12-03 [ 发布日期 ] 2024-12-03

重庆市江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


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单位(个人)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日期 备注
1 江北土地执罚〔2024〕第1号 重庆新城建设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重庆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未经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占用土地2088.66平方米修建护坡及人行步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55号)第十八条第一款、《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渝规资规范〔2023〕9号)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088.66平方米; 2、对非法占用的2088.66平方米土地上修建的护坡及人行步道予以没收。 11/25/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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