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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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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972514E/2025-0009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建设规划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5-12-05 [ 发布日期 ] 2025-12-05

重庆市江津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自然灾害防治2025年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防减救灾委相关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按照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5年全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消防工作要点的通知》(江津府发〔2025〕2号)要求,为确保全区2025年度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有序推进,区防减救灾办会同各相关成员单位对年度要点进行任务细化和责任分解,形成了《自然灾害防治2025年重点任务清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区级牵头部门要加强行业统筹和对镇街督促指导,确保区级各项重点任务顺利推进、按时完成。各镇街要全面对接区级要点和各行业领域重点任务清单,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细化完善本级年度重点任务清单,明确时序、压茬推进,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重庆市江津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3月26日         



自然灾害防治2025年重点任务清单

工作任务(对应“江津府发〔20252号”工作要点)

进度要求

工作统筹

责任单位

一、深化安全责任体系,提升综合统筹能力

(一)

强化党政领导干部责任

1

制定党政领导干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职责清单和年度重点任务清单,落实半年述职报告制度。将防灾减灾救灾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

12月底前

区防减救灾委(防汛抗旱、地质灾害和地震、森林防火、气象防御)

区防减救灾办、区防减救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各镇街

2

贯彻落实《重庆市江津区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重点任务清单(2024—2027年)》要求,落实各级行政首长抓森林防灭火职责。

3月底前

区防减救灾委(森林防火)

区应急管理局、区林业局、区防减救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各镇街

落实行政管理责任,层层签订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书。

6月底前

各镇街

防火期内,区政府至少研究1次防灭火工作,镇街每月至少专题研究1次本辖区防灭火工作。

10月底前

3

(工)委会会议或行政办公会每年至少研究1次防汛抗旱工作。

全年

区防减救灾委(防汛抗旱)

区防减救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各镇街

汛期实行党委、政府领导“双值班”和“分片包干”制度。

汛期

落实1名政府领导担任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

汛前

各级防汛抗旱责任人或“关键少数”领导到指挥部坐镇指挥、统一调度,其他领导深入包干片区督导救援救灾工作。

临灾临险

党委、政府领导至少聚焦备汛、战汛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开展1次调研,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各重要节点

4

严格落实“四重”网格员、地防员“一线岗位”职责。

汛前

区防减救灾委(地质灾害和地震)

区防减救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各镇街

(二)

强化行业部门监管责任

5

厘清公路、铁路、轨道及航道库岸沿线、水库、大坝等灾害防治责任。

汛前

区防减救灾委(防汛抗旱、地质灾害和地震、森林防火、气象防御)

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水利局、区发展改革委、区林业局、江津海事处、区政法委(护路办)等,各镇街

紧盯公路、铁路、水利水电、市政和城市交通、输电线路、水运等基础设施重点领域,建立健全日常巡护检查、临灾预警叫应、灾中排危除险、应急联动处置等重点基础设施涉灾风险防控工作机制,压实全周期管理责任。

全年

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委、区水利局、区国资委、江津海事处、区政法委(护路办)等,各镇街

6

区森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细化本部门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清单。

6月底前

区防减救灾委(森林防火)

区防减救灾委相关成员单位

在森林防灭火重要时段、启动应急响应后,区森防指办公室牵头组织成员单位组建实体化运行工作专班。

适时

区防减救灾办及应急管理、林业、公安、农业农村委、气象、消防等

7

至少组织召开1次会议研究部署本行业领域内的防汛抗旱工作。明确1名领导担任部门防汛抗旱责任人。

汛前

区防减救灾委(防汛抗旱)

江津气象局、区水利局、区住房城乡建委、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委等

发布橙色以上的预警信息,区防减救灾委重点成员单位领导到指挥部参与联合会商研判,加强专业指导。及时发布行业预警、启动行业应急响应,落实落细预警叫应、熔断管控、专业抢险等工作措施。组织行业范围内的防汛抗旱监督检查工作,开展防汛备汛、应对督导、冬春基础等专项检查。

临灾临险

(三)

强化企业单位主体责任

8

强化轨道、码头、医院、学校、工地、森林、酒店民宿、高速公路、景区景点等经营管理单位和河、库、坝、塘、堰、闸等水利设施主管单位的防灾减灾救灾职责。

全年

区防减救灾委(防汛抗旱、地质灾害和地震、森林防火、气象防御)

区防减救灾办、区防减救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各镇街

9

在林区从事各类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履行防灭火责任,划定责任区,确定责任人,签订责任书。

6月底前

区防减救灾委(森林防火)

各镇街

个人一旦发现火情,在确保自身安全情况下及时向属地镇街报告。农事用火等野外用火行为按规定审批。

全年

(四)

提升综合统筹协调能力

10

优化防灾减灾救灾议事协调机构组织架构及运行机制。发挥专项指挥部职能作用。坚持“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多拍摄隐患场景”,用好“885”自然灾害问题清单,强化典型经验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

全年

区防减救灾委(防汛抗旱、地质灾害和地震、森林防火、气象防御)

区防减救灾办、区防减救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各镇街

11

组织开展汛前、汛中、汛后督导检查。

全年

12

防火期内,各镇街和森防指成员单位及时安排部署森林防灭火工作,区森防指组织相关单位深入林区开展检查指导。

全年

区防减救灾委(森林防火)

区防减救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各镇街

13

组织召开区防减救灾委成员单位会议和入汛动员部署会议。

汛前

区防减救灾委(防汛抗旱)

区防减救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各镇街

分级排查管控防汛抗旱基础设施、风险隐患,各点位至少明确1名管护(巡查)责任人,并挂牌公示防汛抗旱行政、部门、管护“三个责任人”。

汛前

区防减救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各镇街,有关企事业单位

至少有1名主要领导坐镇调度、统筹指挥。

防汛抗旱

临灾临险

各镇街

及时启动本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视情况组建前后方指挥部、联合工作组,调度指导防汛抗旱救灾工作。

临灾临险

区防减救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各镇街

统筹防汛抗旱综合督查检查、典型案例复盘总结工作,对因灾致人伤亡的洪旱灾害事件开展调查评估。

汛中、汛后

统筹上下游、左右岸联防联控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签订合作协议,开展联合演练、处置。

全年

统筹上下游、左右岸联防联控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签订合作协议,开展联合演练、处置。

全年

14

印发2025年度江津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地震地质灾害防治救援年度重点任务清单。

汛前

区防减救灾委(地质灾害和地震)

区防减救灾办

(五)

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

15

健全完善基层自然灾害防治责任清单、履职清单,加快融入三级治理中心和“141”基层智治体系。

全年

区防减救灾委(防汛抗旱、地质灾害和地震、森林防火、气象防御)

区防减救灾办、区防减救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各镇街

16

落实防汛抗旱救灾“区领导包镇(街道)、镇(街道)领导包村(社区)、村(社区)领导包组、党员干部包户”逐级包保责任体系。

汛前

区防减救灾委(防汛抗旱)

各镇街

二、深化风险防范体系,提升防范化解能力

(一)

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固本强基

17

完成冬春(汛前)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固本强基”年度29项重点任务。

汛前/全年

区防减救灾委(防汛抗旱、地质灾害和地震、森林防火、气象防御)

区防减救灾办、区防减救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各镇街

18

持续做好房屋设施抗震设防信息采集交汇,落实农房建设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协调专班行业监管范围内的安全监管责任,协同做好农房安全管理工作,形成监管合力。

全年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等,各镇街

19

积极配合市级部门牵头实施的“固本强基三年行动”重点项目

全年

区防减救灾委相关成员单位

20

督导各镇街对现有森林防灭火设施“清、修、建”,夯实基层基础。

年内

区防减救灾委(森林防火)

区林业局

按照重点区域取水半径1—2公里、其他区域取水半径2—3公里的要求,合理布局消防水池(箱)、消防管网。

区林业局,各镇街

区级、镇街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成建制配齐以水灭火物资装备。

各镇街

高火险期,前置森林防灭火物资装备到林区。

21

加快推进福寿岩水库前期工作。

全年

区防减救灾委(防汛抗旱)

区水利局、区发展改革委,有关镇街

22

完成2025年市级下达的避险搬迁工作任务。

年内

区防减救灾委(地质灾害和地震)

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完成西湖骆来场危岩等5处三峡库区危岩工程治理项目。

(二)

加强安全韧性城市制度体系建设

23

开展全区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

全年

防减救灾委(防汛抗旱、地质灾害和地震、森林防火、气象防御)

区应急管理局、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各镇街

24

组织开展1处城市内涝积水风险隐患整治,新建改造雨水管网3公里以上。

年内

区防减救灾委(防汛抗旱)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发展改革委,有关区县

指导水利工程蓄水保水,推进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因地制宜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供水规模化,保障城乡生活用水。

区水利局、区城市管理局,各镇街

(三)

加强事故灾害风险源头管控

25

建成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基础数据库,并与国土空间规划有效衔接,强化建设项目灾害风险避让和灾害设防。

年内

区防减救灾委(防汛抗旱、地质灾害和地震、森林防火、气象防御)

区应急管理局、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等,各镇街

26

制定责任清单、任务清单,落实网格化巡山护林措施,挂图作战。

全年

区防减救灾委(森林防火)

区林业局、区应急管理局,各镇街

全面落实“135”火情早期报告处理机制。

高火险时段及时发布禁火令、封山令,加密设置临时检查哨卡。加大林区监测和巡查巡护频次,各级各类森林消防队伍开展带装巡护。

27

开展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建立隐患摸排台账,及时整改销号。

全年

防减救灾委(防汛抗旱、地质灾害和地震、森林防火、气象防御)

区防减救灾委相关成员单位

28

依托“八张清单”工作机制,分级分行业开展防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健全风险防控闭环管理机制,动态更新洪涝干旱灾害风险点位清单。

全年

区防减救灾委(防汛抗旱)

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各镇街

29

常态化开展地质灾害汛期“三查”、降雨“三查”。

全年

区防减救灾委(地质灾害和地震)

区防减救灾办、有关成员单位,各镇街

建立农村切坡建房边坡风险隐患清单,形成隐患“一张图”。

区住房城乡建委

30

配合市局,完成綦江流域灾害防御气象保障示范建设。

全年

区防减救灾委(气象防御)

江津区气象局

开展小流域灾害精准防御试点。

江津区气象局、各镇街

三、深化救援救灾体系,提升应对处置能力

(一)

抓好应急预案修编和演练

31

组织开展防汛抗旱、森林火灾、地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等专项应急预案修订。

全年

森林防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和地震、气象防御

区防减救灾办、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各镇街

32

分级分行业开展“战汛—2025”系列演练。

汛前

区防减救灾委(防汛抗旱)

区防减救灾委成员单位,各镇街

33

开展1次地震地灾应急演练,地质灾害隐患点至少开展1次避险疏散演练。

汛前

区防减救灾委(地质灾害和地震)

区防减救灾办、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34

指导镇街修订完善2025年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体系。镇街和村社每年至少组织1次以先期处置、转移避险、自救互救为重点的地震地灾应急演练。

汛前

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各镇街

35

组织开展防减救灾业务培训。

全年

防减救灾委(防汛抗旱、地质灾害和地震、森林防火、气象防御)

区相关行业部门,各镇街

(二)

抓好应急指挥部和队伍建设

36

建立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公安、水利、规划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合值守、信息互通机制。

全年

区防减救灾委(防汛抗旱、地质灾害和地震、森林防火、气象防御)

区应急管理局、江津消防救援局、区公安局、区水利局、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各镇街

37

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区、上下游地区和毗邻区县应急联动机制。

各相关行业部门,各镇街

38

区森防指每年组织森林火灾扑救队伍开展不少于1次业务知识培训、不少于1次森林火灾应急演练。

全年

区防减救灾委(森林防火)

区防减救灾委相关成员单位

严格执行扑火指挥“十个严禁”、扑火安全“十个必须”等要求。

区应急管理局,各镇街

39

健全完善防汛抗旱“专常群”应急队伍体系,加强军地协作、企地合作,汛前分片前置队伍力量,临灾临险时前置力量至高风险区域。

全年

区防减救灾委(防汛抗旱)

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局,各镇街

落实各级各类救援队伍以车代库、带装巡护机制,提前预置专业力量到高风险区域,灾前协助转移、急时抢险救援。

汛期

区防减救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各镇街

立足“镇自为战、村社自为战””救援机制,整合基层应急网格力量体系,在高风险镇(街道)、村(社区)前置必要防汛抗旱物资和应急通讯装备。

汛期

区应急管理局,各镇街

(三)

抓好会商研判和处置应对

40

严格落实“1+7+N”会商研判机制,精准研判洪旱灾害发展趋势。

全年

区防减救灾委(防汛抗旱、地质灾害和地震、森林防火、气象防御)

区防减救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各镇街

严格落实灾害性天气过程“三个一”(一场过程、一文部署、一会调度) 临灾应对机制,针对性部署应对。

临灾临险

完善自然灾害分段分级分层分类预警响应规程,优化“一行业一措施,一乡镇一方案”响应指令体系。

全年

完善直达基层的临灾“叫应”机制,畅通预警信息发布和传播渠道,通过新闻媒体、应急广播、电话短信、智能外呼、锣鼓吹哨、敲门入户等方式及时将预警信息传递到户到人,针对重点人群落实“一对一”包保叫应。

汛期

常态化开展“五问”(风险研判情况、预案执行情况、应急准备情况、预警叫应情况、转移安置情况)抽查,督导工作闭环落实。

临灾临险

严格执行“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降标提级”(降低启动标准、提升指挥级别)响应机制,做到区、部门主要领导前置到指挥部坐镇指挥,统筹调度。

汛期

严格执行“七情”统计制度,闭环预警叫应反馈回路,精准掌握全局态势,强化应对决策支撑。

临灾临险

因地制宜推广“十户联防”避险转移机制,通过“以青带老”方式结对帮扶,落实“三个必转”要求,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全年

区相关行业部门,各镇街

41

完善小流域山洪地灾、中小河流涨水、地质灾害等气象风险预警。

全年

区防减救灾委(防汛抗旱、气象防御)

江津区气象局、区水利局、区规划自然与资源局、各镇街

42

高森林火险时段,督促检查指导各地根据预警信息落实相应的防范措施。

全年

区防减救灾委(森林防火)

区林业局、区应急管理局、各镇街

43

优化水文站网布局,探索卫星遥感、测雨雷达、数字孪生等新技术在水文监测领域的应用

全年

区防减救灾委(防汛抗旱)

区水利局,各镇街

完善提前转移避险机制,建立转移避险人员清单及避险转移明白卡,着力解决“转移谁、谁组织、何时转、转到哪、如何管”等问题。

汛前

各镇街

探索建立分级熔断机制,赋予基层决策指挥权,确保紧急情况下风险区域自行实施熔断管控。

临灾临险

区防减救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各镇街

加强地下设施、桥隧边坡、临水临崖、轨道交通、高速公路、涉水景区等重点风险区域雨前、雨中、雨后“三查”,提前落实熔断管控措施。

汛期

44

落实地质灾害“七情”统计,提升地灾应对效能。

全年

区防减救灾委(地质灾害和地震)

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江津气象局,各镇街

推进全区小流域地灾风险预警管控试点建设工作。

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配合完善以小流域为单元的地灾避险转移撤离预案,建立高、中、低风险区红、橙、黄、蓝四色预警转移清单。

区防减救灾办、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45

推动“141”基层智治平台预警信息流转业务运行。

5月底前

区防减救灾委(气象防御)

江津区气象局

完善精细化的气象灾害风险月度预估和暴雨、高温、低温雨雪冰冻等气象灾害风险预警业务。

全年

江津区气象局

建立强降雨实况分级报警业务。

江津区气象局

(四)

抓好救灾救助和恢复重建

46

健全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年度预算机制。

全年

区防减救灾委(防汛抗旱、地质灾害和地震、森林防火、气象防御)

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各镇街

47

做好巨灾保险理赔服务,做到能赔快赔、应赔尽赔、合理预赔,全力支持灾后恢复重建。

重庆金融监管局江津分局

48

落实应急期、过渡期救助和冬春、旱灾生活救助以及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抚慰、倒房重建等补助政策。

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各镇街

49

健全应急物资分级储备体系,及时清点补充实用性强的物资装备。

区防减救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各镇街

四、深化法规制度体系,提升监管执法能力

(一)

严格规范精准执法

50

“零容忍”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加大火案侦破力度,强化“以案说法”,及时曝光典型案例。

全年

区防减救灾委(森林防火)

区林业局、区公安局,各镇街

51

依据重庆市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办法,依法查处自然灾害责任事件。

全年

区防减救灾委(防汛抗旱、地质灾害和地震、森林防火、气象防御)

区应急管理局,各镇街

52

大力宣传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传播正能量。

全年

区防减救灾委(防汛抗旱、地质灾害和地震、森林防火、气象防御)

区防减救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各镇街

53

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及时回应网民和社会关切,适时组织召开灾害防治工作新闻发布会。

54

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宣传“五进”(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提升社会防灾避险意识和群众自救互救能力。

55

将森林草原防火责任纳入村规民约。鼓励单位、组织和个人举报森林防火和林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及隐患,按相关规定实施奖励。

五、深化社会共治体系,提升群防群治能力

(二)

提升社会公众监督质效

55

将森林草原防火责任纳入村规民约。鼓励单位、组织和个人举报森林防火和林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及隐患,按相关规定实施奖励。

全年

区防减救灾委(森林防火)

区林业局、区应急管理局,各镇街

六、深化数字应急体系,提升整体智治能力

(一)加强数字应急智能化场景建设

56

融合林业、应急管理等部门数据资源,构建“大渝治火”数字化管理平台,推进防灭火一体化。

全年

区防减救灾委(森林防火)

区应急管理局、区林业局,各镇街

57

配合市局优化江河洪水、小流域山洪、城市内涝、工程险情等防汛抗旱专业模型算法,根据地区特异性和实测数据进行参数调优,提高模型演算精准度。

全年

区防减救灾委(防汛抗旱)

区防减救灾办

配合市级部门完成水旱灾害防御主要场景应用。

汛前

区水利局

配合市级部门完成“内涝积水处置”应用。

全年

区住房城乡建委

构建江津区国土空间三维实景图。

全年

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探索结合实际需求,争取以小切口开发建设防汛救灾“一件事”特色应用。

全年

区防减救灾办、各部门

(二)加强应急智慧指挥体系建设

58

持续完善“数字应急·自然灾害防减救”综合应用,加强44NN预警响应、“七情”督导统计、避险转移、C4ISR智救、救灾救助等功能实战运用。

全年

区防减救灾委(防汛抗旱、地质灾害和地震、森林防火、气象防御)

区防减救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各镇街

59

贯通“数字应急·自然灾害防减救”与三级治理中心、“141”基层智治体系,完善防减救灾关键数据信息全域共享机制。

全年

区应急管理局、区大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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