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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九龙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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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5-0004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土地 [ 体裁分类 ] 行政执法;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九龙坡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5-01-21 [ 发布日期 ] 2025-01-21

重庆市九龙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2024年度)

重庆市九龙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单位 (个人)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日期 备注
1 九规资执罚[2024]2号 江*勇违法占地案 江*勇 江*勇于2021年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九龙坡区西彭镇玉凤村7社土地1400平方米堆放建筑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 1.责令限期30日改正违法占地行为,恢复土地原状;
2.并处罚款588000元人民币,大写:伍拾捌万捌仟元整。
4/23/2024
2 九规资执罚[2024]4号 铜罐驿镇英雄湾村村民委员会违法占地案 重庆市九龙坡区铜罐驿镇英雄湾村村民委员会 重庆市九龙坡区铜罐驿镇英雄湾村村民委员会于2020年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九龙坡区铜罐驿镇英雄湾村3社土地649.18平方米修建停车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1.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修建的建(构)筑物;
2.并处罚款12983.6元人民币(649.18 平方米×20元/ 平方米),大写:壹万贰仟玖佰捌拾叁元陆角整。
4/23/2024
3 九规资执罚[2024]5号 九龙坡区国利贸易商行违法占地案 九龙坡区国利贸易商行 九龙坡区国利贸易商行未经批准于2019年占用重庆市九龙坡区西彭镇迎新村6社集体土地480平方米修建粮仓及酿酒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一、责令九龙坡区国利贸易商行限期30日内将非法占用的480平方米土地退还给九龙坡区西彭镇迎新村6社。二、没收九龙坡区国利贸易商行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修建的建(构)筑物。三、罚款合计人民币5734元,大写:人民币伍仟柒佰叁拾肆元整。 6/20/2024
4 九林不罚决字﹝2024﹞1号 重庆市九龙坡区玉皇花卉园艺场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 重庆市九龙坡区玉皇花卉园艺场 重庆市九龙坡区玉皇花卉园艺场于2023年11月在九龙坡区陶家镇九龙村10社参建“九龙谷”道路时未经林业部门审批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786平方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不予行政处罚 4/7/2024
5 九林罚决字﹝2024﹞2号 陕西天清锐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 陕西天清锐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陕西天清锐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下旬在九龙坡区铜罐驿镇建设村5社,参建成渝铁路改造工程(桥梁工程5标)时未经林业部门审批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2684.60平方米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责令30日内恢复植被和林地生产条件,处恢复植被和林地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一倍罚款(2684.60平方米×50元/平方米=134230元,大写:壹拾叁万肆仟贰佰叁拾元整)。 4/29/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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