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区域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应用办事指南
重庆市九龙坡区区域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
应用办事指南
一、已完成区域评估地区
截至2022年12月,九龙坡区内已完成区域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的地区为九龙园区、西彭园区。
二、适用范围
拟建区域于已完成区域评估地区的项目,可共享所在区域的区域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
三、应用成果
根据相关要求,区域内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可直接应用区域评估成果,实行应用承诺制。由项目建设单位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区域评估成果运用申请,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根据申请事项,核定已有地质灾害评估成果是否适用申请要求,并出具地质灾害防治意见告知书,建设单位根据告知书落实相关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四、应提交的材料
(一)关于XX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申请函(附件1);
(二)拟建地块红线图或勘察定界报告(加盖公章);
(三)地质灾害防治承诺书(附件2)。
五、办理部门
重庆市九龙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矿科,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直港大道17号建设大厦10楼。
六、工作流程
申请--核定--出具核定结果--根据核定结果落实防治措施。结果运用有效期为2年。区域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结束后,当地质环境条件改变较大或出现地质灾害灾(险)情时,应针对变化区域进行补充评估。
七、办理结果
地质灾害防治通告意见书(附件3)。
附件:1.关于XX工程建设项目区域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申请函
2.地质灾害防治承诺书
3.地质灾害防治通告意见书
附件1
关于XX工程建设项目区域用地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申请函
重庆市九龙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XX年X月,我单位通过XX方式获得XX地块(地块编号)用于XX项目建设,为顺利推进XX项目建设工作,现申请利用XX开发区(工业园区)区域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
请予以大力支持。
XX单位
XX年XX月XX日
附件2
地质灾害防治承诺书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通告意见书》,为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建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民法典》等有关规定,本单位作出如下承诺:
一、在工程建设中严格落实以下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建议:
1、
2、
3、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地质环境监测工作,发现地质灾害灾(险)情,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向当地政府和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三、按照“谁引发、谁治理,谁损害,谁赔偿”的原则,对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及时进行治理,对造成的损害及时进行赔偿。
四、自觉接受当地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承诺人(盖章):
年 月 日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由建设单位留存,另外两份由建设项目行业主管部门、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存档备案)
附件3
地质灾害防治通告意见书
编号:XXX-XX
(建设单位):
《xxx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于x年x月x日通过专家审查。xxx项目处于xxx区域内,共享该区域地灾评估结论。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民法典》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区域内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及地质环境问题
1、
2、
3、
二、请严格落实以下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建议
1、
2、
3、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地质环境监测工作,发现地质灾害灾(险)情,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向当地政府和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四、按照“谁引发、谁治理,谁损害,谁赔偿”的原则,对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及时进行治理,对造成的损害及时进行赔偿。
五、自觉接受当地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年 月 日
签收人:
签收单位(盖章):
签收时间:
(本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由建设单位留存,一份由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存档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