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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两江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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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两江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职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6-04-17


重庆两江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职情况的报告

按照生态环境保护专题报告制度要求,现将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2025年,深刻领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坚持将生态环境保护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组会“第一议题”等形式,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重要论述精神,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摒弃以牺牲环境换取一时发展的短视行为,自觉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融入规划自然资源高质量发展大局中考量,确保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地见效。2025年,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研究审议生态环境相关的重要议题10余次。

二、聚焦核心职责,高质量抓好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

(一)加强规划统筹引领。抓好分区规划实施传导,加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的刚性约束和弹性指引,做好各类专项规划空间统筹。以行政区划调整为契机,启动编制两江新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持续优“三线”、国土空间用地布局等,多次报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委专题会研究形成初步成果。根据产业发展需要,结合新型产业项目落地需求,适时将部分工业用地调整为新型产业用地M0。在编制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整治的规划时,强化环境空间管制,落实建筑退让规定,合理设置交通干线、基础设施、工业用地等环境防护距离。

持续优化空间布局。坚持统筹协调、系统推进,扎实推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强化重点片区规划引领与产业空间保障,全面提升规划编制的科学性与实施效能。聚焦长安火工厂、朝阳片区、前沿科技城等重点区域,统筹推进详细规划编制与优化调整,实现片区发展与项目落地的有机衔接。在村镇规划方面,深入推进五宝镇21个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完成报批入库工作,夯实乡村振兴空间基础。在产业空间保障方面,指导编制高竹新区新能源产业片区详细规划,成果已获市政府批准,保障82公顷产业用地顺利落地完成长安三工厂用地建筑限高规划调整,有效支撑重大项目实施。民生基础设施保障方面,扎实推进农村供水工程用地报批,保障原渝北区大盛镇东山水厂、原渝北区茨竹镇新泉水厂项目获市政府转用批复,全面保障农村供水项目用地需求。

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一是强化耕保专班运行,提请区政府召开常务会、专题会等,分解任务,落实保障,采取“专班抓总、分片指导、每周排名、半月调度、重点督导、严格考核”等方式,全力推动耕地保护工作,坚决扛稳耕地保护政治责任。二是统筹协调耕地空间改革,成立区长牵头的专班,制定方案,落实资金,开展培训,完成耕地、恢复图斑、退耕还林等细化调查,全面厘清耕林空间矛盾并逐宗化解,科学划定耕地保护、林地保护、占补平衡和国土绿化空间。是落实耕地恢复补足,参照往年补助标准,组织镇街按“选定图斑、土地整治、农作物种植、调查举证”路径推进,超额完成市级审核任务。是开展补充耕地项目,在多个镇街已恢复区域实施土地整理,新增耕地认定面积大幅超任务。是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特殊管护,加强监测处置,实现违法“零新增”,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

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一是严格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在编制和修改国土空间规划时,充分考虑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全年供应“一住两公”用地,土地供应前均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取得生态环境部门认可意见,实现建设用地安全利用。二是落实“三攻坚一盘活”要求,有效盘活国有土地资产,超额完成闲置土地处置任务,提升土地利用效益。三是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完成农用地、建设用地、森林、草原、矿产等实物量和价值量清查,以及未利用地、湿地实物量清查,初步形成成果,为自然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奠定基础。四是强化工业项目选址管控,新建工业项目原则进入产业新城,若有特殊情况,鼓励在街区内通过城市更新、低效用地整治、探索土地混合利用等手段应对特殊情况。

(五)推进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是扎实开展国土变更调查,高标准完成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全面摸清土地利用变化情况,成果质量获市级高度肯定为规划自然资源管理提供了基础支撑。二是常态化开展自然资源常规监测,以市规划自然资源局下发图斑为基础,依托国土调查云平台,完成大量图斑的内外业核查举证工作,提交审核通过,有效衔接耕地保护、自然资源保护、林业管理与用途管制等工作。三是深入开展细化调查与专项监测,完成现状耕地、标注恢复属性图斑及退耕还林地块的细化调查,开展大规模外业举证,摸清实际利用状况完成丰水期与枯水期水域空间调查,填补水域调查空白同步开展城区建筑物信息更新,完成建筑调查、更新与拆除,提升基础数据现势性。

加强矿产资源利用保护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是强化矿产资源保护与监管已建矿山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并通过第三方评估,矿山开采依法有序,生态环境与周边自然环境协调融合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巡查,未发现非法开采行为落实矿政管理要求,完成重点温泉资源储量年报及开发利用统计,开展季度行政检查,完成采矿权延续与转移登记,推进剩余砂石土管理政策出台,妥善处置历史遗留问题按要求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规范压覆审查与查询工作,协调重大工程项目砂石土处置。二是扎实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完成年度矿山生态修复任务,全面达成市对区考核目标积极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相关项目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并入选全国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典型案例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结余资金实施的生态修复项目

落实河湖沿岸管控要求落实《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严格水域岸线分区管理与用途管制,划定落实河湖沿岸保护线,加强湖库湿地保护。开展市级生态保护修复重点项目(滨江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项目)红线范围、实施内容、项目工期变更工作。完成区级重点项目广阳岛片区朝阳溪至果园港段生态修复与绿色产业发展示范项目原长江流域鱼复新城段岸线综合整治项目,总投资约8000万元,生态修复面积约80万平方米。

三、狠抓工作落实,建立健全生态保护红线查处监管职责

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研究起草了《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为区县级规划自然资源系统首创。将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细分为河道、水库、水利工程管理范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林草湿管理区域等4类专属管理区域及其他一般区域,并按此优先序分别确定监管、查处的主责部门,对跨专属管理区域的违法行为,按此优先序确定牵头部门开展联合查处,实现生态保护红线内违法行为不重查、不漏查。

压实监管查处职责压实监管、查处牵头部门主体责任,牵头监管部门对是否造成生态环境破坏进行研判;牵头查处部门对生态红线批准后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有关部门依法从重处罚,确保处罚到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利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监督管理,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移交相关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依法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与执法查处深度融合聚焦突出生态问题,健全部门信息互通和科所联动巡查机制,遏制破坏敏感区行为于萌芽。对毁田占地、非法采矿等行为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坚决立案查处。攻坚历史遗留问题,建立台账,督促履行恢复治理义务,推动生态修复。深化专项治理,推进农村“蓝棚顶”清理整治,实现问题清零。

四、紧扣方案部署,扎实推进《重庆市美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落实落地

(一)支撑城市绿色低碳发展。一是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严格落实国土空间“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在分区规划中明确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在规划编制时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工作,持续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科学布局城市生态、生产、生活空间二是持续推动系统规划提升工作,配合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开展中心城区重点片区慢行系统优化提升规划,精准识别片区慢行系统特征,系统分析慢行系统存在问题,提出慢行系统规划优化策略,同步开展典型片区慢行系统示范区试点,通过系统完善慢行网络、合理规划过街设施、优化慢行断面和空间、全面提升慢行配套设施品质。

(二)改善城市生态宜居品质。一是推进两江四岸品质提升,统筹建筑高度布局,优化整体天际、山体轮廓,加强外观色彩管控,提升建筑风“颜值”,统筹堤岸江滩设计,高质量营造广场、绿地、街道空间,完善山城步道系统,提升滨江公共空间品质。二是推进15分钟高品质生活服务圈规划建设,划定优化15分钟生活圈和街区单元“一张图”,完成生活圈试点规划编制。三是按照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统一部署配合推进城市绿色空间统筹规划治理改革,核实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中的绿地情况。

(三)提升城市空间数智治理效能。按照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统一部署,配合建设国土空间规“一张图”和“多规合一”专题图,开展国土空间三维实景图更新建设。积极融入三级治理中心基本能力建设,全面梳理核心业务、拆解业务事项,协助其他部门完成多项应用流程贯通和多跨协同业务三级贯通,承接多项市级应用。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坚决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扎实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落实,进一步筑牢两江新区生态屏障,为建设美丽重庆贡献力量。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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