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三针三严”做好安全生产预防工作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加强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的工作要求,建筑规划科对照《南岸区重庆经开区安全生产职责分工清单》,配合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杜绝监管盲区。
一是针对一般建设项目,严格把好建设项目选址关,满足安全生产布局的需要,从源头排除安全隐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一步优化城市安全布局、城市防灾空间和完善城市公共安全综合治理体系,合理布局应急避难场所和防汛、消防等救灾设施设备,畅通安全通道,增强城市安全韧性。
二是针对老旧住宅增设电梯井项目,严格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76 号)相关要求,在受理后,立即会同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消防支队及辖区街镇等相关部门进行现场踏勘,并提前告知申请人及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要提高安全防护意识,防止出现安全事故。
三是针对危房改建项目,严格按照《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镇房屋更新改造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规资规范〔2021〕7 号)文件要求,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可能造成或者已经造成严重危害的危房,须立即改造的,告知业主可先行改造,并在工程施工开始后 15 日内申请补办规划许可手续;对一般危房,在申请人提交申请后,第一时间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其后函复申请人按照鉴定结论尽快拆除排危,房屋拆除排危后再及时向我局申请办理危房改建后续规划手续,同时强调安全的重要性,一定要做好全方面的安全预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