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无主违法建筑处置公告
重庆市南岸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无主违法建筑处置公告
经查,位于南岸区迎龙镇北斗村三湾村民小组(黄明路北侧,重庆迎福建材有限公司外)的临时彩钢棚,无任何用地及建设手续,属违法建筑。因无法确定当事人,根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四条有关规定,本机关发布公告如下。
请相关当事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到南岸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花红路6号2幢;联系电话:62982063)依法接受处理,公告期届满仍然无法确定当事人的,本机关将依法提请南岸区人民政府责成迎龙镇政府强制拆除该违法建筑。
特此公告
附件:现场照片
重庆市南岸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25日
附件: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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