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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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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3-00992 [ 发文字号 ] (2023年)第十八期
[ 主题分类 ] 土地 [ 体裁分类 ] 行政执法;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南川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3-12-27 [ 发布日期 ] 2023-12-27

重庆市南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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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单位(个人) 违法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处罚日期 备注
1 南规资执罚〔2023〕第012号 重庆市南川区大观镇人民政府违法占地案 重庆市南川区大观镇人民政府 11500384008685577Y 重庆市南川区大观镇人民政府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南川区大观镇石桥村7组集体土地2326.65平方米修建建(构)筑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43号)第五十七条的规定。 1、没收重庆市南川区大观镇人民政府在南川区大观镇石桥村7组非法占用2326.65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2、处以罚款429985元人民币。 重庆市南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9.25
2 南规资执罚(2023)第024号 重庆静怡方生态观光农业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 重庆静怡方生态观光农业有限公司 91500119MAABP1XW6N 重庆静怡方生态观光农业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南川区木凉镇玉岩铺村11社集体土地1201平方米修建建(构)筑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1、没收重庆静怡方生态观光农业有限公司在南川区木凉镇玉岩铺村11社非法占用1201平方米土地上总建筑面积2645.74平方米新建的建(构)筑物。2、处以罚款24020元人民币。 重庆市南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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