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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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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4-00094 [ 发文字号 ] (2024年)第三期
[ 主题分类 ] 土地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南川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4-01-23 [ 发布日期 ] 2024-01-23

重庆市南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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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单位(个人) 违法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处罚日期 备注
1 南规资执罚(2023)第008号 江苏峰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 江苏峰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91321003076350365G 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南川区水江镇古城社区5组和黄泥村1社集体土地15447.72平方米修建建(构)筑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1、没收江苏峰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南川区水江镇古城社区5组和黄泥村1社非法占用15447.72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总建筑面积896平方米建(构)筑物。2、处以罚款308954.4元人民币。 重庆市南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1.15
2 南规资执罚(2023)第023号 重庆恒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 重庆恒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91500234MA5YY10N3N 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南川区大观镇中江村3社和西城街道办事处永合居委5组集体土地1591.59平方米修建建(构)筑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1、没收重庆恒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南川区大观镇中江村3组和西城街道办事处永合居委5组非法占用1591.59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构)筑物。2、处以罚款31831.8元人民币。 重庆市南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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