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917021F/2026-00023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综合政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 发布机构 ] | 南川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5-06 | [ 发布日期 ] | 2026-05-06 |
重庆市南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2026年)第四期
| 重庆市南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 ||||||||||
| (2026年)第4期 | ||||||||||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 |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单位(个人) | 违法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 处罚日期 | 备注 |
| 1 | 南川规资执罚﹝2026﹞第003号 | 重庆市南川区黎香湖镇卫生院违法修建建(构)筑物案 | 重庆市南川区黎香湖镇卫生院 | 12500384774894124H | 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南川区黎香湖镇东湖村5组(小地名:洞子沟)集体土地400平方米修建建(构)筑物。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第四十二条,并依据《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国土资源房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渝国土房管发〔2011〕143号)中第八条第五项相关规定 | 1.没收重庆市南川区黎香湖镇卫生院在重庆市南川区黎香湖镇东湖村5组(小地名:洞子沟)非法占用400平方米(0.6亩)土地上修建的建(构)筑物。2.处罚款4000元人民币(400㎡×10元/㎡),大写:肆仟圆整。 | 重庆市南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2026.4.17 | |
| 2 | 南川规资执罚﹝2026﹞第004号 | 湖北利行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 | 湖北利行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91420102MA49FF398F | 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南川区大观镇观音桥社区10组(小地名:茶纳湾)集体土地修建施工便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 限期拆除湖北利行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南川区大观镇观音桥社区10组(小地名:茶纳湾)非法占用973.33平方米(1.45亩)集体土地上新建的施工便道,恢复土地原状。 | 重庆市南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2026.4.15 | |
| 3 | 南川规资执罚﹝2026﹞第001号 | 重庆市南川区水江镇古城社区居民委员会涉嫌未经批准非法占地修建建(构)筑物案 | 重庆市南川区水江镇古城社区居民委员会 | 555001197784724045 | 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南川区水江镇古城社区5组(小地名:大树湾)集体土地修建建(构)筑物。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第四十二条,并依据《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国土资源房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渝国土房管发〔2011〕143号)中第八条第五项相关规定 | 1.没收重庆市南川区水江镇古城社区居民委员会在南川区水江镇古城社区5组(小地名:大树湾)非法占用5999.36平方米(8.999亩)土地上新建的建(构)筑物。 2.处罚款119987.2元人民币(5999.36平方米×20元/平方米),大写:壹拾壹万玖仟玖佰捌拾柒元贰角。 |
重庆市南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2026.4.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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