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917021F/2026-00025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综合政务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 发布机构 ] | 南川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5-14 | [ 发布日期 ] | 2026-05-14 |
接受社会监督公告
| 接受社会监督公告 | |||||||||||
| 重庆市南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以下宗地予以公告并接受社会监督。在公示期内对公告有异议的,请与重庆市南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023-71420065。 | |||||||||||
| 序号 | 土地位置 | 项目名称 | 土地用途 | 土地面积(㎡) | 土地使用权性质 | 划转出建筑规模(㎡) | 应补缴的土地价款(万元) | 土地使用权人 | 依据 | ||
| 商业 | 车库 | 其他 | |||||||||
| 1 | 南川区东城街道办事处新华路5号 | 南川区东城街道办事处新华路5号机关团体用地 | 机关团体用地 | 3555.5 | 划拨 | 0 | 0 | 3555.5 | 274.2 | 重庆市嵘楠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地价确定规则>的通知》(渝规资规范〔2023〕4号。 |
| 2 | 南川区东城街道办事处和平支路6号 | 南川区东城街道办事处和平支路6号机关团体用地 | 机关团体用地 | 6500.57 | 划拨 | 0 | 0 | 6500.57 | 214.51 | ||
| 3 | 南川区东城街道办事处火车站大道 | 南川区东城街道办事处火车站大道机关团体用地 | 机关团体用地 | 3631 | 划拨 | 0 | 0 | 3631 | 90.78 | ||
| 4 | 南川区东城街道办事处火车站大道1号 | 南川区东城街道办事处火车站大道1号机关团体用地 | 机关团体用地 | 820 | 划拨 | 0 | 0 | 820 | 106.4 | ||
| 5 | 南川区东城街道办事处火车站大道3号 | 南川区东城街道办事处火车站大道3号机关团体用地 | 机关团体用地 | 10660.3 | 划拨 | 0 | 0 | 10660.3 | 351.79 | ||
| 6 | 南川区西城街道办事处西大街13号 | 南川区西城街道办事处西大街13号机关团体用地 | 机关团体用地 | 469.23 | 划拨 | 0 | 0 | 469.23 | 5.58 | ||
| 7 | 南川区西城街道办事处西大街13号 | 南川区西城街道办事处西大街13号机关团体用地 | 机关团体用地 | 1881.12 | 划拨 | 0 | 0 | 1881.12 | 103.7 | ||
| 1、南川区东城街道办事处新华路5号机关团体用地项目:参照重庆瑞升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按《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地价确定规则>的通知》(渝规资规范〔2023〕4号文件,该项目出让总地价为953.19万元,划拨总地价为678.99万元,应补缴的地价款为274.2万元。 2、南川区东城街道办事处和平支路6号机关团体用地项目:参照重庆瑞升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按《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地价确定规则>的通知》(渝规资规范〔2023〕4号文件,该项目出让总地价为1306.61万元,划拨总地价为1092.1万元,应补缴的地价款为214.51万元。 3、南川区东城街道办事处火车站大道机关团体用地项目:参照重庆瑞升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按《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地价确定规则>的通知》(渝规资规范〔2023〕4号文件,该项目出让总地价为504.76万元,划拨总地价为413.98万元,应补缴的地价款为90.78万元。 4、南川区东城街道办事处火车站大道1号机关团体用地项目:参照重庆瑞升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按《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地价确定规则>的通知》(渝规资规范〔2023〕4号文件,该项目出让总地价为591.57万元,划拨总地价为485.17万元,应补缴的地价款为106.4万元。 5、南川区东城街道办事处火车站大道3号机关团体用地项目:参照重庆瑞升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按《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地价确定规则>的通知》(渝规资规范〔2023〕4号文件,该项目出让总地价为2142.72万元,划拨总地价为1790.93万元,应补缴的地价款为351.79万元。 6、南川区西城街道办事处西大街13号机关团体用地项目:参照重庆瑞升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按《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地价确定规则>的通知》(渝规资规范〔2023〕4号文件,该项目出让总地价为30.47万元,划拨总地价为24.89万元,应补缴的地价款为5.58万元。 7、南川区西城街道办事处西大街13号机关团体用地项目:参照重庆瑞升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按《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地价确定规则>的通知》(渝规资规范〔2023〕4号文件,该项目出让总地价为566.36万元,划拨总地价为462.66万元,应补缴的地价款为103.7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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