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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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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第五期)

日期:2022-10-11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备注

南规资执罚〔2022〕第019号重庆市南川区生态环境监测站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修建建(构)筑物案重庆市南川区生态环境监测站125003847748748879胡大军未经批准,在南川区金山镇金狮村3社非法占用土地修建建(构)筑物非法占地,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处罚。南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重庆市南川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在南川区金山镇金狮村3社非法占用563.71㎡(0.845亩)土地上新建的建(构)筑物。                              
2、处罚款5637.1元人民币。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通过非税收入直接缴至财政专户。
南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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