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2025第(117)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南川区南平规划和自然资源所(南平镇人民政府107办公室)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张*珍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重庆市南川区南平镇兴湖村*社 |
土地使用面积:74.40㎡ 房屋建筑面积:234.00㎡ |
住宅 |
|
刘*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重庆市南川区石莲镇松峰村*社 |
土地使用面积:119.57㎡ 房屋建筑面积:211.73㎡ |
住宅 |
|
刘*才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重庆市南川区石莲镇松峰村*社 |
土地使用面积:73.58㎡ 房屋建筑面积:147.16㎡ |
住宅 |
重庆市南川区南平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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