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2025第(008)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南川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方式:023-71643475
林权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重庆市南川区德隆镇*村*社 |
首次登记 |
南川区德隆镇*村*社 |
660.2㎡ |
工业 |
公告单位:南川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8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