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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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6第(006)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丁304房地证2011字第10845号),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邓*池 继承人:邓*凤 放弃继承人:史*容 不动产坐落:南川区太平场镇*村*社 房屋用途:农村宅基地/住宅 土地使用权面积:141.59㎡、房屋建筑面积:127.81㎡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南川区黎香湖规划和自然资源所(黎香湖镇行政大厅) 联系方式:郑兴;电话:139-96881132 公示单位:重庆市南川区黎香湖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2026年1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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