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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日期:2026-04-02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260402029LXHJC127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42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重庆市南川区黎香湖镇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联系方式:136-96881132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

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1

*君

不动产权证

重庆市南川区太平场*村*组

304房地证2014字第0****号

*







登记机构:重庆市南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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