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202604280290XCYS210
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及《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权利人的声明在网站予以发布。
|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声明人 |
声明日期 |
|
1 |
杨*力(已过世)、聂*容 |
南川区南城街道办事处火车站大道 |
304房地证2010字第0306***号 |
杨*龙、聂*容、蔡*英 |
2026年4月28日 |
发布机构:重庆市南川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4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