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区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登录|注册

重庆市荣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应急管理 >应急预案

[ 索引号 ] /2023-0046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荣昌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3-05-05 [ 发布日期 ] 2023-05-05

重庆市荣昌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关于印发荣昌区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荣昌区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2023年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保安全、护稳定、防风险责任重大。今年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区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为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开好局起好步营造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为全面深入做好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重庆市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等相关内容,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我区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我区地处川中丘陵区和重庆平行岭谷区交界地带,平均海拔300400米,区内地貌多为丘陵、平坝宽谷、低山地带,地势北高南低,由东北向西南倾斜,起伏变化不大。区内大部分地段出露侏罗系沙溪庙组和遂宁组紫红色泥岩、砂质泥岩夹薄至厚层细至中粒石英砂岩、长石石英砂岩。根据最新一轮自然灾害风险普查荣昌区1:50000 地质灾害风险详查与风险评估成果划定,我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主要涉及昌元、安富、荣隆、清升、双河、观胜等镇街,面积35.06km2,占比3.26%;中易发区面积160.70km2,占比14.92%;低易发区面积683.44km2,占比为63.46%;非易发区面积197.80km2,占比为18.37%。截至2022年底我区实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8处,其中滑坡13处,占隐患总数的46.4%,崩塌(危岩)14处,占总数的50%,潜在不稳定斜坡1处,占总数的3.6%,崩塌(危岩)是主要的地质灾害类型,其次是滑坡。

二、2023年地质灾害诱发因素预测分析

我区地质灾害主要诱因包括降雨、工程建设、采矿及地震四种因素,其中降雨诱发地质灾害是防治工作的重点。

(一)降雨诱发地质灾害。据气象部门预计,2023年我区年平均气温18.2℃左右,比历年(17.9℃)偏高0.3℃左右,比2022年(19.4℃)显著偏低1.2℃。全年降水量1150毫米左右,比历年(1050.4毫米)偏多1成左右,比2022年(813.7毫米)显著偏多4成左右,有4~6次区域性暴雨天气过程,大雨开始期在4月中下旬,较历年偏早,汛期暴雨洪涝重于历年和2022年。汛期旱涝交替,晴热高温天气明显,春季及初秋有低温阴雨天气。总体上全年因降雨因素诱发地质灾害的影响和常年相比持平,和去年相比明显偏高。

(二)工程建设诱发地质灾害。工程建设诱发的地质灾害主要以在边坡施工中不合理切坡、加载、地下硐室开挖为主。对于这类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应以整个施工期为重点防范期,其重点防范区包括已有潜在不稳定高边坡及影响区、边坡施工区及影响区、地下硐室开挖区及影响区。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要按责任分工加大对本行业领域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管力度。各镇街要重点加强农村乡村公路建设、村民切坡建房等人为工程建设活动的管理,做到提前介入、科学选址、合理切坡、全面监管,尽量避免人为工程建设活动诱发地质灾害。

(三)采矿活动诱发地质灾害。采矿诱发地质灾害应以整个采矿期作为重点防范期。露天矿山要以开采矿山作业现场及其可能危及地区为重点防范区,地下采矿要以矿区及其影响区为重点防范区。我区采矿活动诱发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主要以双河街道、广顺街道、安富街道等矿山企业较为集中的区域为主。工业经济、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要加强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重点对私挖滥采矿产资源、矿库堆放不合理、矿区范围地质隐患等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行为加强监管。

(四)地震诱发地质灾害。我区位于新华夏系构造带四川沉降带中部,分属川中褶皱带和川东褶皱带,主要的构造形迹包括螺罐山北背斜、河包场背斜及八角楼向斜,区内构造以褶皱为主,断裂不发育,主要为4级以下小震活跃,偶有4~5级地震发生,地震诱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重点防治区域包括昌元、昌州、荣隆、安富、广顺、双河、清升、清江等镇街,各镇街及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地震可能诱发次生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

综合以上分析研判,结合我区地质灾害形成条件及全年降雨预测情况分析,预计2023年全区地质灾害发生频率总体接近常年但明显偏重于2022年,其中重点防治区铜鼓、观胜、远觉、安富、清升等镇街地质灾害发生频率较常年偏高,一般防治区地质灾害发生频率接近常年。

三、重点防治区及重点防范期

(一)重点防治区。2023年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按照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两种类型。重点防治区包括二个亚区,一是位于荣昌区北侧观胜镇集镇一带,本区属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人口聚居区,区内目前发育有1处危岩;二是位于广顺街道—荣昌城区一带省道108北西侧一带,构造上位于螺观山背斜南东翼,本区属地质灾害中易发区,发育有1处滑坡,区内人类工程活动频繁,岩土体对人类工程活动敏感。重点防治区面积12.30km2,占比1.14%,该区域共有地质灾害隐患2处,占比7.1%。次重点防治区共划分为13个地区,包含远觉镇至观胜镇一带的河谷斜坡地带,中部仁义镇东侧、南侧红梅村一带、荣昌区城区北侧螺罐山一带、荣昌区南侧清升镇西部、荣昌区南侧双河街道东侧、安富街道至广顺街道的城镇区域等。次重点防治区面积237.68km2, 占比22.07%。该区域现有地质灾害隐患18处,占比64.3%。该区域崩塌(危岩)为主要的地质灾害,其次为滑坡,规模均为小型,危害对象主要为分散农户,受威胁对象约200余人,安全威胁较大的主要有安富街道彭家湾危岩带、荣隆镇凉风垭滑坡群等。

一般防治区是指除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次重点防治区以外的区域,共划分为5个亚区包括峰高、昌元、昌州、古昌、广顺、盘龙、河包等大部分地区,一般防治区面积827.02km2,占比76.79%。该区域现有地质灾害隐患8处,占比28.6%。该区域滑坡为主要的地质灾害,其次为崩滑,规模均为小型,危害对象为分散农户,受威胁对象约100余人。危害较严重的为昌州街道王家坪滑坡、昌元街道螺罐山滑坡群等。

(二)重点防范期。根据2023年气象趋势分析及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202349月全区发生局部强降雨可能性较大,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防范期。同时应注意春季及初秋连阴雨时段和短时强降雨天气过程可能诱发的地质灾害。

四、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2023年,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系列指示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以“控重大灾害,防群死群伤”为目标,压实防灾责任,加快科技赋能,狠抓隐患识别和排查巡查,强化监测预警和调度指挥,深化综合整治和专项行动,加强培训演练和技术支撑,进一步完善“四重网格化”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智能化防治技术应用,夯实地质灾害防治基础工作,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地质灾害防治安全保障。

(一)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严格按照市、区有关工作安排部署,充分发挥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地质灾害防治牵头作用,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强化行业部门属事责任,不断夯实健全“党委政府领导、规划自然资源牵头、地勘技术支撑、部门协作、基层组织、全民参与”的共同防治责任机制,形成强大合力。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分级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各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和本行业领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区应急局负责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组织全区较大以上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区教委负责学校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区经济信息委负责监管职责范围内工业企业生产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统筹全区在建房屋建筑因施工诱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区交通局负责公路沿线边坡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市政设施道路、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桥隧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区水利局负责水利设施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和因洪水引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区文化旅游委负责指导旅游景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其它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自领域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镇街及相关单位要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全力以赴做好辖区范围地质灾害的排查巡查、监测预警、调度指挥、工程治理、搬迁避让、培训演练及应急救援技术支撑等各项工作。

(二)进一步强化地灾防治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群专结合的“四重”网格监测预警体系,严格落实群测群防员、片区负责人、驻守地质队员、区技术管理员“四重”网格员职责,严防死守现有28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积极做好新生突发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管理和巡查工作。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做好地灾防治各项基础工作,夯实防治基础,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制定年度防治方案、制定年度应急预案,储备应急救援物资。要切实落实辖区内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八落实”(即“两卡”发放、监测点警示标识、监测点责任人、监测点监测人、预警信号、撤离路线、威胁区域划定)工作要求,安排落实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片区负责人、地防员、地灾专管员,做到人员、职责、措施落实到位。组织实施覆盖全区的地质灾害综合遥感隐患识别项目,分期提供室内识别成果,及时组织开展现场核查,落实风险防范措施。要加强已建成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智能监测预警设施的管理维护,确保监测设备后期正常运行使用。加强地灾隐患点的日常监测预警工作,督促辖区内群测群防员定期开展巡查排查工作,严格落实定点、定人、定时监测。要尽力避免辖区内人为工程建设活动引发地灾隐患,重点对农村“四好”公路建设、农民切坡建房、畜禽养殖等可能诱发地灾隐患的建设活动加强宣传教育,规范过程管理。深入开展多形式、多途径的地质灾害识灾、防灾、避险自救等知识的宣讲培训,在4月底主汛期来临前组织完成辖区内各隐患点单点演练活动,全面提高群众地质灾害防灾意识和防灾水平。

(三)进一步强化汛期“三查”工作。汛期是全年地质灾害防治的重要时段,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辖区内实际情况,切实抓好汛期各阶段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汛前各镇街要认真做好全面排查,对已有隐患点的规模、变形情况、威胁对象、“四重”网格员等基本资料进行全面核实。核查确定的新增地质灾害隐患,优化落实完善防治措施。要加大汛中巡查力度,坚持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全覆盖;要结合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情况,加强地灾隐患综合遥感识别发现的疑似隐患点和已有隐患点变形区域以及农村房屋前后边坡、农村公路边坡、学校、场镇、居民集中区等重点区域巡查,分析研判隐患点变形发展趋势,及时有效处置灾险情。汛后要及时复查核实隐患点,查找薄弱环节,更新完善数据资料,完善销号程序,实行动态管理。对综合遥感识别和“三查”过程中发现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的,要纳入监测预警体系,落实“四重”网格员做好监测预警工作,全面落实年度地质灾害防治目标任务。

(四)进一步强化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工作。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重庆市荣昌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荣昌府办发〔2017152号)精神,稳步推进本地区、本部门的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工作。对危害公共安全,可能造成人员大量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依据轻重缓急,有计划的实施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要切实履行好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责,会同技术支撑单位适时提出本年度需要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实施意见,督促责任单位及时组织实施。各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高效、规范有序的组织实施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及工程治理工作,及时排除地质灾害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进一步强化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各镇街、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保障体系建设,确保灾情发生后能立即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的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要坚持人防和技防并重,不断提高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化水平与监测预警精准度,尽可能提前预警,切实有效避免人员伤亡、减少经济损失。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会商,常态化开展多层次多部门会商研判,重要降雨时段加密会商,实时推送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图,对重要气象专报,要组织开展部门和专家会商,下发地质灾害防御响应通知,确定防范重点区域和时段,将预警信息及时发送至“四重”网格员和受威胁群众实现全覆盖。加强避险转移,以镇街为单元制定强降雨期间地质灾害避险转移撤离预案,落实避险转移撤离何时转、转移谁、谁组织、转到哪、如何管“五大关键环节”。区应急管理局要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及应急救援的统筹协调。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要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技术支持。地质灾害技术支撑单位在灾害发生后要迅速查明灾害类型、范围、规模及发展趋势,做好抢险救灾的技术指导工作。各镇街要做好辖区范围发生的小规模的地质灾害灾险情的应急处置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荣昌区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职责分工,做好应急抢险救灾相关工作。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镇街、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地质灾害防治严峻形势,认真履行好地质灾害防治组织、 巡查、处置等全过程管理职责,切实推动各项安排部署和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建立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把手”负责和“一岗双责”制,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工作保障。各镇街、各部门要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设立本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确保专项经费保障充分,推动地灾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 健全管理制度,确保执行到位。各镇街、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重点落实好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地质灾害巡查制度、地质灾害监测制度、地质灾害报告制度、地质灾害值班制度等。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因防治工作不到位而引发地质灾害的行为。

(四)加强绩效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市政府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考核范围,各镇街要将全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细化分解逐项落实,确保年度目标考核顺利完成。严格责任追究,对在地质灾害防治过程中未按规定履行职责,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其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值班电话:46787051 

区应急局值班电话:          46551919

区政府应急值班电话:       46733101

附件:1. 重庆市荣昌区2023年地质灾害隐患点汇总表

2. 重庆市荣昌区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人员汇总表

重庆市荣昌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办公室2023320日印发

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