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十一次会议第2026013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重庆市荣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十一次会议第20260134号
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周昌建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整合资源简化农村建房审批程序的建议》(第20260134号)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情况
为贯彻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精神,落实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有关要求,国家部委和重庆市就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进行了明确。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建立健全宅基地的分配、使用、流转、违法用地查处等管理制度;规划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计划、村庄规划和规划许可、不动产登记等工作;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宅基地审批和管理工作,履行属地责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承担宅基地用地审查、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农村住宅建设监管等职责,负责建立“统一受理、集中审批、全程监管”管理机制和“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多部门内部联动运行”的联审联办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是农村宅基地管理的主体,履行主体管理责任。
荣昌区制定了宅基地审批程序。一般程序主要涉及2大部分。一是审批前的准备工作。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在征求相邻权人同意后,以户为单位填写《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交所在村委会(居委会)集体经济组织审查,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和初审公示,通过后向镇街报送审批。二是宅基地审批。镇街宅基地审批在审批大厅办理,收到村民提交的宅基地申请后,涉及的规资、农业、林业等部门实行“联审联办、一窗通办”,审查核实好后通知农户或村、社取件。
二、关于档案查询情况
目前,荣昌区农房信息档案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查询,根据《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应当提交查询申请书以及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的身份证明材料;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被委托人应当提交双方身份证明原件和授权委托书。
为解决权利人反复跑路,解决档案查询实际问题,我局正在对所有档案开展档案查询工具箱整合、历史数据清理、镇街服务延伸等工作,预计四季度完成。完成后将档案查询系统衍生至各镇街规划自然资源所,权利人在属地即可查询档案,解决重复跑路问题。
三、推行农房审批管理信息化,实现“一网通办”
目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联合区农委在安富、仁义等镇街开展农房审批管理系统试点,计划将在2026年二季度全面推广应用。系统启用后,将打通多部门和镇街之间数据管理壁垒,实现基础数据和成果共享,通过多源数据共享,智治管理将整个农房审批管理工作中的每个环节、内容进行呈现。
逐步推行面向群众的业务申请功能(APP),可线上提出业务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实现宅基地农户申请信息备案入库和农户建房申请资料数字化管理,依据资料审核流程,逐级完成农房申请资料审核,有效提升农房业务办理效率,提升面向群众的服务能力。建立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多部门内部联动运行的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联审联办制度。
四、加强政策宣传与培训
我局联合区农委印制了《农村宅基地法律法规政策汇编》,“荣昌区农村宅基地审批流程图”“荣昌区农房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流程”,“自然资发217号文件”等通过短信平台、培训会议、分片区培训、走访等多种方式,对“一户一宅”“建新拆旧”“先批后建”、“宅基地确权登记”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宅基地政策。加强各镇街宅基地审批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宅基地审批质效。
在优化农村建房审批的同时,我局也正在对农房建成验收后的确权登记流程进行优化,减少不必要的业务流转环节,压缩内部办理耗时,提升农房宅基地确权登记时效。
此答复函已经朱旭东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你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
重庆市荣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但味聪;联系电话:18680884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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