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2024-241 何*华等2户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2024-241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4 年 5月 10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荣昌区清流镇公共服务中心清流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联系方式: 023-46519066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何*友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荣昌区清流镇**寺村6组 |
建筑29.11㎡/占地29.11㎡ |
住宅 |
改建 | |
2 |
何*华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荣昌区清流镇**寺村6组 |
建筑78.99㎡/占地78.99㎡ |
住宅 |
改建 | |
\ |
公告单位:重庆市荣昌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 年 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