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区遗失(灭失)声明(集体)2025-0609彭*祥
荣昌区遗失(灭失)声明(集体)2025-0609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兹有下列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发布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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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坐落 |
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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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彭*祥 |
石河乡*村*社 |
《乡村房屋所有权证》 证号:******** |
|
《集体土地使用证》 证号: |
发布单位:荣昌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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