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区遗失(灭失)声明(集体)2025-1833唐*富
荣昌区遗失(灭失)声明(集体)2025-1833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兹有下列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发布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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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坐落 |
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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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唐*富 |
建设乡长坡村*社 |
《乡村房屋所有权证》 证号:J12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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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证》 证号: |
发布单位:荣昌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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