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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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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772678/2026-0004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建设规划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铜梁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6-07-02 [ 发布日期 ] 2026-07-02

关于“高宇·十里云湖”项目(二、三期)规划调整情况的公示

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高宇·十里云湖”项目(二、三期)规划调整

情况的公示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提高规划的参与和监督水平,现将“高宇·十里云湖”项目申请规划调整的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高宇·十里云湖

建设单位:重庆市铜梁区高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四川中泰联合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铜梁区南城街道淮远南路5号

二、公示前公告情况

2026年6月27日,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公众信息网向社会公告本次公示的拟公示事项、方式、时间、地点、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该公告中,公示起始与结束时间、公示地点与实际公示时间和地点一致。

三、规划调整方案的情况介绍

高宇·十里云湖项目于2024年5月20日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不动产权证(二期),于2024年6月26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二期),高宇·十里云湖项目于2024年11月8日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不动产权证(三期局部),二期已建成大门及部分车库,其余未建,三期未建。建设单位申请按照渝规资改委发〔2025〕5 号、渝规资改委发〔2024〕9 号、渝规资改委发〔2024〕8 号等市级支持高品质住宅建设的相关政策,对高宇·十里云湖项目二、三期未建部分进行规划方案调整,主要调整内容包括总平面图的楼栋分布调整、单体建筑轮廓调整、外立面调整以及户型大小、户型配比调整等内容。

调整前,原规划方案总建筑面积约为113238.25㎡,地上建筑面积约为81689.23㎡,总计容建筑面积约为80866.0㎡,居住户数为610户,地下室机动车停车位725个,非机动车停车位37个。调整后,总建筑面积约为114995.00㎡,调增约1756.75㎡;地上建筑面积约为83366.16㎡,调增约1676.93㎡;地下建筑面积约为31628.84㎡,调增约79.82㎡;总计容建筑面积约为80551.64㎡,调减约314.36㎡;居住户数为618户,调增8户;地下室机动车停车位725个,与原规划方案一致;非机动车停车位37个,与原规划方案一致。规划方案调整后项目总计容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机动车停车位配比数量、非机动车停车位配比数量等指标满足规划条件和现行政策要求。

鉴于该规划调整方案未突破区规划委员会会议纪要关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相关要求,也未违背该项目上位规划及土地出让合同的有关规定。因此,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依据规划管理公示办法之规定和建设单位申请,按程序对该规划调整方案予以公示。

调整方案文字说明和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一建设单位提交的《关于高宇·十里云湖项目(二、三期)规划方案调整的请示报告》,附件二《高宇·十里云湖项目(二、三期)规划调整方案》。

四、公示地点

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楼门厅、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公众信息网(https://ghzrzyj.cq.gov.cn/zz/tlq/zwgk/fdzdgknr/ghxx_398731/)、建设项目现场售楼部及施工出入口。

五、公示时间

2026年7月3日—2026年7月9日(7日)

六、反馈意见和申请听证 

反馈意见以及申请听证的期限截止至公示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2026年7月16日)。

反馈意见的,应向组织公示的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和书面意见,如为利害关系人,还应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证明公示事项直接涉及其利益的材料。组织公示的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划管理公示办法相关要求提出处理意见。申请听证的,应于申请听证的期限内向听证组织部门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供身份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证明公示事项直接涉及其利益的材料。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练老师;联系电话:023-45693152;邮编:402560;地址:巴川街道河湾36号。

附件:1. 建设单位提交的《关于高宇·十里云湖项目二、三期规划方案调整的请

         示报告》

      2.《高宇·十里云湖项目(二、三期)规划调整方案》

     (因附件图片过大,请自行下载)



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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