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区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注册

重庆市渝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结果

[ 索引号 ] 11500000MB1584853C/2023-0000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渝北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1-10-20 [ 发布日期 ] 2021-10-20

2021年度重庆市渝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

2021年度重庆市渝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个人 违法单位统一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处罚日期
1 渝北规资〔处罚决定〕〔2021〕1号 重庆市渝北区兴隆镇新寨社区村民委员会,谭*斌 510224********261X 重庆市渝北区兴隆镇新寨社区村民委员会未经批准,擅自在重庆市渝北区兴隆镇新寨村3组集体土地上修建停车场及附属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九条、第七十七条 一、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二、没收在非法占用的4339㎡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三、责令立即补办建设用地手续。 重庆市渝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6.11
2 渝北规资〔处罚决定〕〔2021〕3号 重庆市渝北区茨竹镇大面坡村村民委员会,周*林 510224********3370 重庆市渝北区茨竹镇大面坡村村民委员会未经批准,擅自在重庆市渝北区茨竹镇大面坡村3组集体土地上修建便民服务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一、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二、没收在非法占用的961㎡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三、责令立即补办建设用地手续。 重庆市渝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6.11
3 渝北规资〔处罚决定〕〔2021〕5号 重庆市渝北区茨竹镇农业服务中心,胡*军 510218********3556 重庆市渝北区茨竹镇农业服务中心未经批准,擅自在重庆市渝北区茨竹镇新泉村3组集体土地上修建水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一、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二、没收在非法占用的387㎡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三、责令立即补办建设用地手续。 重庆市渝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6.11
4 渝北规资〔处罚决定〕〔2021〕6号 重庆市渝北区茨竹镇农业服务中心,胡*军 510218********3556 重庆市渝北区茨竹镇农业服务中心未经批准,擅自在重庆市渝北区茨竹镇自力村4组集体土地上修建水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七十七条 一、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二、没收在非法占用的719㎡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三、责令立即补办建设用地手续。 重庆市渝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6.11
5 渝北规资〔处罚决定〕〔2021〕7号 重庆市渝北区天合陵园,杨* 510218********0993 重庆市渝北区天合陵园未经批准,擅自在重庆市渝北区木耳镇垭口村2、3、4、5、7社土地上修建房屋、空坝、景观走廊。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七十七条 一、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二、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51204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重庆市渝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7.25
6 渝北规资执罚〔2021〕第8号 重庆中央公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陈*华 915001125789582078 重庆中央公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在重庆市渝北区仙桃街道黄山村15社修建停车场和道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一、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二、没收在非法占用的23896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三、对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处以206481元(大写:贰拾万陆仟肆佰捌拾壹元整)罚款。 重庆市渝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8.17
7 渝北规资执罚〔2021〕第11号 重庆东河畔农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熊* 91500112MA611YL78K 重庆东河畔农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在重庆市渝北区统景镇江口村6组修建水产养殖房及配套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一、责令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二、对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处34605元(大写:叁万肆仟陆佰零伍元整)罚款。 重庆市渝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8.17
8 渝北规资执罚〔2021〕第14号 田*平 510224********0018 田*平未经批准,擅自在重庆市渝北区仙桃街道花石社区10社修建彩钢棚及构筑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一、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二、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84.28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重庆市渝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10.20
9 渝北规资执罚〔2021〕第15号 四川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相国寺储气库项目建设管理部 / 四川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相国寺储气库项目建设管理部未经批准,擅自在重庆市渝北区古路镇熊家村11组修建石油放空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一、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229平方米土地;二、没收在非法占用的229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三、对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处2290元罚款。(大写:两仟两佰玖拾元整) 重庆市渝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8.17
10 渝北规资执罚〔2021〕第16号 重庆市渝北区统景镇长堰村村民委员会,陈*普 N2500112MF0317360W 重庆市渝北区统景镇长堰村村民委员会未经批准,擅自在重庆市渝北区统景镇长堰村5组修建办公楼。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一、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1121平方米土地上修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重庆市渝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8.17
11 渝北规资执罚〔2021〕第23号 重庆市渝北区古路镇吉星村村民委员会,涂*全 54500112580198403W 重庆市渝北区古路镇吉星村村民委员会未经批准,擅自在重庆市渝北区古路镇吉星村22组动工修建污水处理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一、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二、没收在非法占用的228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三、对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按20元/㎡处人民币4560元罚款(大写:肆仟伍佰陆拾元整) 重庆市渝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7.19
12 渝北规资执罚〔2021〕第27号 重庆市渝北区统景镇长堰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陈*普 N2500112MF0317360W 重庆市渝北区统景镇长堰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未经批准,擅自在重庆市渝北区统景镇长堰村3组、5组修建房屋及道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一、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二、责令补办已建的4195平方米(建筑面积7218平方米)房屋建设用地手续;三、拆除在非法占用的14997平方米土地上修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重庆市渝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10.12
13 渝北规资执罚〔2021〕第32号 重庆棕豫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齐*军 91500112MA6160RH2M 重庆棕豫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在重庆市渝北区兴隆镇徐堡村7组修建活动板房及施工道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一、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51992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三、对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处259965元(大写:贰拾伍万玖仟玖佰陆拾伍元整)罚款。 重庆市渝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9.6
14 渝北规资执罚〔2021〕第35号 重庆市渝北区三圣建材有限公司 ,雷*胜 91500112MA60L14M0D 重庆市渝北区三圣建材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在重庆市渝北区古路镇古路村4组、百步梯村8组集体土地上施工和进行护坡整治。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一、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二、责令补办临时用地手续;三、对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处以45960元(大写:肆万伍仟玖佰陆拾元整)罚款。 重庆市渝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9.3
15 渝北规资执罚〔2021〕第38号 重庆心一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廖*财 91500103781558014N 重庆心一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在重庆市渝北区双龙湖街道鹿山村8组集体土地修建钢筋加工厂及集装箱宿舍。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一、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2224平方米土地上修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三、对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处以11120元(大写:壹万壹仟壹佰贰拾元整)罚款。 重庆市渝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9.6
16 渝北规资执罚〔2021〕第39号 重庆市渝北区拓达公司,熊* 915001125789582000 重庆市渝北区拓达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在重庆市渝北区兴隆镇杜村10组集体土地上硬化地面、堆放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一、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3519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重庆市渝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9.6
17 渝北规资执罚〔2021〕第43号 重庆市渝北区兴隆镇宝胜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朱* N2500112MF032945XH 重庆市渝北区兴隆镇宝胜寺在未经有权机关批准,擅自在重庆市渝北区兴隆镇宝胜寺5组修建灌溉泵房及配套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一、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二、责令补办设施农用地手续;三、对非法占用的438平方米土地进行复垦。 重庆市渝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9.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