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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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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区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161-061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2-05-12

彭刚、王益春、王勇、吕引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房、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的提案》(第161-061号)收悉。经与区农业农村委、区住建委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村庄布局分类及村规划编制情况

2019年,我局牵头编制完成了永川区村布局规划。规划按照区位条件、自然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历史人文“四本底”和生态保护、地质安全“两底线”对我区207个行政村进行分类:分为集聚提升类131个,城郊融合类47个,特色保护类3个,搬迁撤并类26个,分村施策、分类引导。

在村布局规划的指引下,坚持“需什么编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全区207个行政村有174个村已编制完成村规划,其余33个村因位于城镇规划边界范围内等因素暂不编制村规划,实现了应编尽编。在村规划编制过程中,本着尊重村民意愿的原则,在充分征求村民意见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的规划布局了农村集中居民点用地,并合理规划了与之配套的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商业、文化、医疗等)和基础设施(给排水、燃气、交通等),全区规划农村居民点用地约121.2平方公里,为村民集中居住创造了条件,保障了农村村民住宅建房合理需求。

二、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的刚性约束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重庆市永川区城乡总体规划(2013年编制)》及16个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规划用地管理,强化了规划管理刚性约束,严格按照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规划城镇建设用地实施规划管理。目前,我局正在牵头开展永川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朱沱镇、松溉镇、三教镇、板桥镇4个镇作为永川区的功能组团一并纳入区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现已形成阶段性成果;其余12个镇的国土空间规划已确定编制单位,正在开展前期资料收集工作。在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中,将进一步明确2035年国土空间发展目标和功能定位,综合考虑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因素,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三条控制线”,合理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整体谋划新时代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建立全区国土空间规划的“一张蓝图”。

三、关于新建农房风貌管控工作情况

2020年,我局完成了永川区农房通用图集编制工作,经2020年第3次规委会审议通过。本版图集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农房选址充分尊重自然地理格局。经过现场调研分析,我区农房的自然地理格局,拥有乡土景观的基本条件和发展乡村旅游的潜质,“山水林田路居”是构成永川乡村的六大环境要素,背山面水是农房选址的基本原则。二是农房风貌充分体现地方特色,总结提炼新乡土元素。通过对当地农房的平面形态、典型符号元素、建筑材料、建筑色彩等特征分析,总结提炼出仿夯土墙、白墙、小青瓦、木门窗等新乡土元素作为我区农房风貌要素,建筑色彩设计冷色调、暖色调两种类型,永川北部镇街使用冷色调(白灰墙+灰瓦)、南部镇街使用暖色调(黄灰墙+灰瓦)。三是农房户型多样、组合多变。通过对三人户、四人户、五人户的家庭人口结构分析,设计了适应不同生活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的农房图集,分为基本型、提升型、备选型。本版图集以三人户、四人户、五人户这9种基本户型为基础,两两任意拼接之后,出现了21种不同的乡土院坝组合,再结合5种不同的墙体装饰与不同的院落围墙造型,可演化出100余种不同的组合和变化,预算造价区间跨度大,从10多万到50多万,适应范围广,农房院落经拼接组合后即可成为“小”“微”居民点。四是农房风貌管控坚持正负面清单底线。虽然农房图集的户型多样,但也有不能满足所有农户建房需求的情况,为此我局提出了农房风貌管控的正负面清单,通俗易懂、方便宣传,在尊重广大村民意愿的基础上,以“正负面清单”管控为底线,逐步引导规范农房风貌,最终实现对农房风貌的有效管控。五是农房院落一并纳入图集设计。农房院落设计作为农房图集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必须院落美化”纳入正面清单进行管控,要求农房的屋面、墙体、阳台和庭院空间栽植藤蔓植物绿化,与蔬菜种植相结合,美化绿化面积不得低于院落面积的35%,还要求必须设置院落围墙,围墙形式以竹篱笆、木栅栏、石头堆砌为主,不得设置实体围墙。

我局已组织镇街、村居干部开展农房通用图集培训,会同区住建委开展了对农村建房工匠的培训,并以我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住建委联合行文的方式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居民住宅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2021年,为进一步推广农房通用图集,确保农房风貌实施成效,我局又会同图集编制单位、各镇街对散居农房修建开展了现场指导服务,已对全区23个镇(街)进行了现场施工指导、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入驻现场、及时跟进。今年,我局将继续开展农房通用图集培训及农房建设风貌现场指导服务工作,力争为各镇街农房建设树立典范。

四、关于打造人文乡村,传承乡土文化情况

(一)松溉镇作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在松溉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中,将“严格保护农耕遗存”纳入保护体系,包括碾子坪墓群、九僧山渡槽、大崖洞古井、箕山坪民居、蛮观寺水井、东岳庙水文测点、拉船纤绳遗痕、古驿道等8处文物点,保护农耕遗存历史环境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鼓励对其活化利用。

(二)永川区现有陈食街道杜氏院子、仙龙飞渡渡槽、吉安镇黄沙村新桥等15处市级历史建筑,主要分布在广大农村地区。为做好历史建筑的保护,我局牵头完成了历史建筑的测绘建档、历史建筑保护规划紫线划定、历史建筑挂牌保护、历史建筑修缮方案编制等工作。

(三)板桥镇大沟村作为国家级传统村落,2017年,我局会同区住建委编制完成《永川区板桥镇大沟村国家级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与传统民居整治修复修建性详细规划》,重点对板桥老街范围内的总平面布局、竖向规划、消防规划、市政公用设施规划等进行详细设计,并选取两户典型传统民居进行改造设计,以指导传统村落内其他民居的升级改造,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更好的传承乡土文化。

五、关于农房风貌整治工作情况

(一)农村“蓝棚顶”清理整治工作情况

按照上级关于农村“蓝棚顶”清理整治工作的要求,2021年,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牵头出台了《全区农村“蓝棚顶”清理整治工作推进方案》,召开了全区农村“蓝棚顶”清理整治工作部门协调会和工作动员部署会,明确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工作措施、镇街属地管理职责及有关部门的职责,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落地,确保全区农村“蓝棚顶”清理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我局与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住建委等部门联动,指导并督促镇街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全区农村“蓝棚顶”清理整治的前期摸排工作。各镇街以行政村为单位,充分发挥村社干部、网格员熟悉当地情况的优势,对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蓝棚顶”开展“拉网式”清理,重点清理农村非法厂房、群众反映强烈、存在安全隐患以及沿高铁两边、沿高速两线、沿江两岸、旅游景区周边等地的“蓝棚顶”,并实行台账管理。

(二)农村住房面貌整治改善工作情况

区农业农村委牵头制定了《永川区农村危旧房拆除工作方案》(永委农组办发〔2021〕40号),分阶段改善农村住房面貌整治。一是建立农村住房面貌整治改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农村危旧房摸底排查。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等部门各负其责,结合前期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工作,组织各镇街对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所有农村房屋进行全面摸底,区分建新未拆旧、可保权拆除、可盘活利用和其他残垣断壁四种类型,建立农村住房面貌整治改善台账,确定农村住房面貌整治改善对象、方式和数量,做到“村有册、镇(街)有账、区有档”。二是分门别类狠抓落实。全区排查出建新未拆旧3510户、可盘活利用类6229处,由区农业农村委牵头负责整治;可保权拆除5467户、其他残垣断壁5211处,由各镇街牵头负责整治。三是建立健全农村房屋长效管理机制。以危旧房拆除工作为契机,健全农村房屋长效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建新拆旧制度,将回收旧宅基地作为审批和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避免造成遗留问题,持续加强乡村风貌引导,严格落实农房风貌管控正负面清单。

六、关于农房建设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情况

区农业农村委牵头印发了《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永农委发〔2020〕16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建房监管工作的通知》(永农委发〔2021〕105号)等文件,严格规范农村宅基地建设行为,切实强化宅基地“事前”“事中”监管,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落实镇街责任,完善宅基地违法建设监管考核机制,将宅基地违法建设发生率、处置率等指标纳入镇街年度目标考核。下一步,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做好有关工作,积极争取市级试点补助,力争美丽宜居示范乡镇、巴蜀美丽庭院示范片建设,深入推动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宜居乡村。

此复函已经李勇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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