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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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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6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3-06-05

重庆市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次会议第116号建议的复函

张严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茶山竹海国家森林公园关闭矿山房屋转型发展的建议》(第116号)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您提出的《关于茶山竹海国家森林公园关闭矿山房屋转型发展的建议》,我们了解到,茶山竹海国家森林公园内关闭矿山恢复治理工作已在2021年全面完成,拆除了58幢30186平方米危旧工棚、办公楼等,并进行了生态修复。现保留了26幢27435平方米地理条件优越、房屋质量好的综合楼、宿舍楼,用于村集体或者业主产业转型发展,需要办理保留房屋的产权证。

二、现存在的问题

建议中提到的原矿山企业用地均为集体土地,部分房屋位于采空区,存在地质灾害等安全隐患。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解决群众房屋办证遗留问题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161号)、区政府《永川区进一步解决群众房屋办证遗留问题的实施方案》(永川府办发2015〕112号)文件精神,建议中的原矿山企业房屋暂不适于按照房地产办证遗留问题处置程序进行处理。

三、工作建议

一是对原矿山保留房屋进行地质调查评价,确认无安全隐患。

二是解决用地主体资格问题。建议通过企业与当地集体经济组织举办联营企业的形式,且当地集体经济组织所占股份至少51%。  

三是解决用地范围符合村规划问题。根据《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实施细则》(渝规资〔2022〕53号)规定,联营企业的生产性质及用地需符合“用于农产品加工流通、农村休闲观光旅游、电子商务等混合融合的产业用地,土地用途可确定为工业用地、商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等”的相关规定,按要求申请调整村规划。当地集体经济组织和联营企业围绕上述规定打造相关项目,并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通过政府核发占用集体土地批复的方式,合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

综上所述,本建议中的原矿山保留房屋可尝试通过联合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企业与当地集体经济组织联营,并办理集体占地的方式解决用地的合法性问题,以盘活闲置资产。

此复函已经李勇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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