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50266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永规资函〔2025〕57号)
李再奎代表:
您好!针对您提出的《关于及时化解我区国有土地不动产房屋未办证历史遗留问题的建议》(第20250266号)收悉。经与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税务局、区财政局共同研究办理,“部分国有土地不动产的房产证至今仍未办理”事项具备解决途径,“建议区政府牵头研究化解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事项具备现行解决途径,“规范完善管理体制,加大检查执法力度。”事项已经解决。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部分国有土地不动产的房产证至今仍未办理”事项
针对部分国有土地房屋遗留未办证问题,我局持续探索并落实现行有效解决路径。自2005年起,我局即成立遗留问题不动产登记专班,建立常态化处置机制,20年期间累计完成3.37万户遗留问题不动产登记,但未办证存量遗留问题任然居高不下。
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开发企业因资金链断裂等原因导致烂尾,部分单位未严格实施过程监管导致问题遗留;二是产权意识薄弱,存在“重建设、轻产权”思想。尤其是部分乡镇业主单位,我局曾多次督促其完善手续和申请办证,但业主仍不愿配合;三是占用集体土地建设占新增遗留问题比例大,按规定可以通过补办征转手续后办理不动产登记,但部分业主单位不愿缴纳相关规费或土地出让金,导致问题长期遗留。四是因涉及生态保护、林业、交通、水利、地质灾害等不适宜审批建设的情形限制或权属纠纷未妥善解决,从而影响办理不动产登记。
二、关于“建议区政府牵头研究化解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事项
区政府高度重视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整治问题,成立了区级工作专班。今年来,区政府分管领导主持召开3次专题会调度不动产登记工作。近期我局正在制订工作方案,通过集中攻坚,分类处置,力争化解一批。
(一)全面排查
我局全方位、多渠道收集我区现存未办证遗留问题。一是通过基层所、镇街(园区)收集辖区未办证遗留问题;二是通过信访渠道、12345热线、上级督查督办事项等方式收集涉及未办证遗留问题;三是统计近年来部门征求未办证遗留问题意见项目。确保对问题收集全覆盖,不遗漏。
(二)分类处置
1.工作机制。由辖区镇街(园区)牵头落实属地主体责任,统筹协调本项工作;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土地手续补办及规划认定;区住房城乡建委督导质量安全及消防验收;区发展改革委协助人防手续完善;区消防救援局配合消防整改;区税务局协助出让金、税费等费用收缴;区城市管理局协助对违法建设行为提出处置意见和实施处罚;区财政局协助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项目测绘、安全评估等基础工作;区法院、区司法局介入,对后续存在拒不配合的开发主体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形成“镇街主责、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
2.分类处置。一是对已完善土地手续,但缺失建设手续的项目,实施容缺办理,由辖区镇街(园区)牵头,收集项目基本情况,会同相关部门会审并报区政府审定通过后,加快办理产权证;二是对缺失用地手续、供地规划手续的,由辖区镇街(园区)牵头,依法申请完善农转用、供地手续;三是对涉及违法建设行为的,由辖区镇街(园区)移交区城市管理局提出处理意见和处罚实施;四是对涉及房屋质量安全和消防安全的,由区住房城乡建委指导和督促完善;五是对欠缴出让金、税费、配套费等费用的,由区税务局、区财政局等部门协同提出处理办法;六是对涉案涉诉、司法冻结等情形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处理,为不动产登记提供司法协助。
(三)集中攻坚
1.我局结合“三攻坚一盘活”国有资产遗留问题办证以及不动产“登记难”整治工作,分批分类,按照“先易后难、搜集一批、研究一批、报送一批、完善一批、办理一批”的原则集中攻坚,妥善处置,力争化解一批存量办证遗留问题。
2.对于处理难度较大的案件,我们将建议由区政府牵头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召集相关部门共同配合。针对每个重大疑难案件制定一个具体的处置方案,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等手段进行处置。对不配合办理、不缴纳相关规费、不接受行政处罚的企业业主及有关单位,由区公安经侦支队、区纪委监委追究其法律、纪律责任。
三、关于“规范完善管理体制,加大检查执法力度”事项
一是我局充分利用现有各类局内数据资源,并通过卫片释意等技术手段,按季度开展房地产未批先建卫片判读专项工作,力争早发现、早查处,从源头防止新增遗留问题。二是涉及未批先建、超建筑规模建设等违法行为,根据职能职责,由区城市管理局检查执法和实施处罚。三是我们将进一步向区政府建议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强化部门协同执法,防止相关业主单位将遗留问题办证作为“便捷通道”、“绿色通道”,进一步遏制前清后范的情况发生。
此答复函已经李勇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重庆市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