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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港桥工业园笋桥工业区福主路道路工程弃土场临时用地的批复

日期:2023-09-04

川规资临地20230037

庆市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工业工业区道路工程临时用地的批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发展集团公司

单位《关于港桥工业园笋桥工业区福主路道路工程项目临时用地的申请相关资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2021〕2重庆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通知规范20221相关文件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临时使用位于永川区村民小组集体土地3.3169公顷其中农用地合计2.8861公顷(一般耕地1.2406公顷、永久基本农田0公顷、林地0.6486公顷),建设用地0.4308公顷,作为你单位港桥工业园笋桥工业区福主路道路工程弃土场临时用地

二、单位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补偿金额足额补偿后依法使用土地不得改变批准的使用用途不得扩大批准的使用面积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

三、该宗临时用地使用期限批复2及时集体经济组织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延期合同办理林地审批手续批文自动失效

四、为切实保护耕地,你单位应做好表土剥离工作,并按照“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应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和复垦方案要求切实履行土地恢复和复垦责任。

临时用地批准单位一个之内及时税务部门缴纳占用

政府其他建设项目需要可以提前收回临时用地使用

接文后,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做好相关工作,自觉接受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

此复

庆市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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