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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中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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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4-0007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地质 [ 体裁分类 ] 防灾减灾
[ 发布机构 ] 渝中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3-04-07 [ 发布日期 ] 2023-05-04

重庆市渝中区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全力以赴做好我区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依据《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23年渝中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和《重庆市渝中区地质灾害风险管控责任清单》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落实工作责任,狠抓预防治理,进一步筑牢“巡查排查、监测预警、专家驻守、应急处置、督查督办”五道防线,建立健全职责明确、保障有力的地质灾害“点、线、面”一体化风险管控体系,全面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为推动渝中区建设“四化”现代都市、打造“四区首善之地”营造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

二、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形势预测

预计2023年气候总体呈现“降水偏多、洪涝偏重、高温偏多”特点。全年平均气温18.2℃,较常年同期偏高,比2022年偏低;平均降水量为1120毫米左右,接近常年同期,较2022年偏多。汛期旱涝交替、涝重于旱,暴雨洪涝重于常年和2022年,在抓好过境洪水、旱涝急转天气引发地质灾害的同时,需重点加强汛期暴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引发的地质灾害。

三、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一)地质灾害隐患点

渝中区已有地灾隐患点30处,分布于化龙桥、菜园坝、两路口、上清寺、大坪、石油路6个街道,其中滑坡2处,危岩崩塌8处、不稳定斜坡20处。

(二)重点防治线路

一是两江危岩带及沿江库岸。黄沙溪危岩带、王家坡滑坡、燕子岩滑坡及不稳定斜坡、曾家岩危岩带、佛图关危岩带、鹅岭公园不稳定斜坡、滴水岩危岩带、李子坝滑坡、红岩革命纪念馆后侧不稳定斜坡及周边等区域稳定性较差。二是旅游热点线路。洪崖洞、崖壁公园、鹅岭公园、半山崖步道、山城步道等“网红”景区景点存在陡坎、陡崖、高边坡、高堡坎等致灾体,在极端天气等因素影响下极易发生滑坡、崩塌、掉块等险情,威胁游客安全。三是佛图关轨道沿线。轻轨二号线佛图关沿线地形陡峭,地质环境复杂,极端天气下易发生崩塌、滑坡等险情,威胁轨道交通和行人通行安全。四是城市主干道沿线,尤其是嘉滨路、南区路、长江一路、长江二路等市政主干道,车流量大,道路边坡高差大,地形陡峭,易发生滑坡、危岩、土体溜滑等险情,威胁车辆行人通行安全。

(三)重点防范区

一是根据《重庆市渝中区地质灾害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价报告》(1:5万)中的重点防治区域:工业校后侧、滴水岩至黄荆湾斜坡带、洪崖洞至戴家巷陡坡区域、曾家岩一带、燕子岩危岩片区、竹木村斜坡至王家坡滑坡一带。二是燕子岩、竹木村、南一坡等闲置的拆迁片区,因建筑弃渣原地堆积,原有排水、支挡措施失效,极端天气影响下易发生边坡失稳、滑坡等次生地质灾害,威胁行人和交通安全。

四、地质灾害防治职责分工

(一)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组织和领导辖区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片区负责人、责任科室、社区地防员、群测群防员开展日常监测预警和信息上报。督促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主体履行防治职责。灾(险)情发生后,开展先期处置并按规定上报。

(二)区应急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编制年度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负责对生产经营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事故进行调查和责任追究。

(三)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负责编制防治规划和年度防灾方案;提供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指导;对自然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负责组织工程治理。

(四)区经信委负责指导电力、燃气、通信等企业安全监管职责范围内工业企业生产活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五)区教委负责督促学校开展校园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学校师生防灾减灾宣传,组织避险演练,开展巡查排查。

(六)区住建委负责在建工程和直管公房及周边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在建工程和直管公房及周边开展巡查排查,防范人为工程活动诱发地质灾害。

(七)区交通局负责监管职责范围内河道沿线边坡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八)区城管局负责市政设施道路及桥隧边坡、市政挡墙、公园及周边威胁到市政设施安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市政设施建设前严格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相关工作。严防市政道路、市政管网、市政堡坎、园林设施、危树及道路边坡诱发次生地质灾害。

(九)区文旅委负责指导旅游景区、文物保护单位做好景区和文物周边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十)区人民防空办负责人防设施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十一)区房屋征收中心负责督促地块所属单位做好拆迁区域、国有空地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十二)市轨道公司负责轨道交通沿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时处置轨道线保护区范围内危及轨道运营安全的地质灾害灾(险)情。

(十三)重庆铁路办事处负责督促铁路单位做好铁路沿线及周边、权属区域内构建物周边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十四)区城投公司为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实施单位,负责地质灾害灾(险)情的应急抢险施工和工程治理。

(十五)208地质队按照市规划自然资源局部署和要求驻守渝中区,为地质灾害巡查排查、监测预警、应急抢险提供技术支撑。

其它主管部门、单位及企业等负责其职责范围和管辖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灾责任

区级各部门、相关单位和街道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综合防治体系建设责任。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和区应急局要切实履行好“全力防、配合救”的重要职责,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协同推进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尽最大努力将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强化群专结合,巩固“四重”网格监测

区级各部门、相关单位和街道根据职能职责,开展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核查,及时上报信息,提高隐患管控力度。街道强化“四重”网格化监测责任机制,加强“两卡一表”(防灾工作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和单点预案表)的发放和修订,定期对治理工程的排水沟、格构、监测设备、警示牌等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巩固地质灾害“人防”基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根据隐患大排查情况,及时调整和优化渝中区两江危岩带及沿线专业监测预警工程和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项目方案,力争对所有隐患点实现专业监测全覆盖,提高我区地质灾害“技防”水平。

(三)加强资金管理,提高应急保障

区财政局加强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资金保障,确保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应急抢险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开展。街道合理利用市、区财政下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根据辖区地质灾害工作情况,在群测群防、监测预警、应急物资等方面合理开支,及时配置和更新应急装备,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应急处置能力。

(四)增强宣传培训,提高防灾意识

利用“4.22”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土地日等重大节日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将在汛前组织片区负责人、地防员、群测群防员等一线防治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街道积极组织群众参与隐患点单点应急演练,提高防灾减灾意识,强化全民参与的防灾减灾体系。

(五)加强工程管理,严防次生灾害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加大监管力度,对非法在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区域从事人类工程活动进行查处,对工程项目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实进行检查。相关单位在市政设施建设、拆迁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两江四岸”工程等项目上要加强管理,严防次生地质灾害发生。

(六)加强部门协同,强化联防联动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会同区应急局,街道及相关部门在地质灾害预警、巡查排查和应急处置等方面加强信息互通和协调联动,及时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效率,灾险情发生时做到第一时间到场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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