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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中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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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中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区政协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45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4-07-11

致公党区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系统研究创新推动全区道路用地上盖为公园绿地的建议》(第345号)收悉。经与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规划道路用地通过景观设计上盖建设为绿地”的建议

综合各项国家标准,道路上盖宜满足以下要求:一是为保障道路上盖后交通运行安全,上盖宜采用分离式双洞隧道,路幅宽度应至少在16以上。二是道路上盖段不应有相交道路及交叉口,否则上盖后视距不足情况下分合流产生交通事故,同时将破坏原道路系统的相互转换关系,使部分道路功能发生重大改变,进而影响区域交通运行的平衡,沿线也不应有现状建筑以及人行车行开口,以保证不影响沿街建筑层高关系及居民出行。三是沿线不应有公交停靠站,避免因隧道内停车而产生交通安全隐患。四是立交区域范围内不宜上盖,避免在视距不足情况下分合流产生交通事故。

渝中区全域为建成区,建筑密度大,住宅建筑密集,规划道路大部分已经实施,道路建成率达到94%以上。如考虑道路上盖建设绿地,则主要是在现状道路上实施,需要结合具体位置、两侧用地性质、地下管线布局情况等因素分类考虑。一是沿线两侧或单侧存在大量建筑的道路,上盖建设将会影响沿街建筑的采光、出行、商铺经营等,负面影响较大;二是渝中区大部分道路较为狭窄,地下管线密集,如道路上盖建设绿地,墩柱落地空间协调难度大,管线迁改问题复杂,实施难度较大;三是渝中区地形复杂,道路纵坡大,立交、匝道、高架桥等交通设施较多,这部分道路上盖落地困难,建设难度大,宜采用地载绿化、垂直绿化等方式对高架路桥、立交桥、匝道、人行天桥等的立柱和桥下空间进行绿化美化;四是长滨路和嘉滨路沿线位于两江四岸重点管控区, 滨江路原则上应顺应地形,不得大填大挖,严格控制采用高架及高硬质挡墙形式。综合道路上盖需满足的要求和渝中区的建设条件,道路上盖建设绿地实施非常困难,仅长滨路朝储段治理提升项目可能实现增加绿地。

二、关于“渝中区道路景观上盖建设的绿地经主管部门论证可作为全面积绿地指标”的建议

根据《重庆市城市立体绿化鼓励办法》第九条,地下建筑、半地下建筑顶板种植土与周界地面相连的架空平台绿化,可以按照以下比例折算为附属绿地面积:1、种植土厚度大于等于1.5米,按实际绿化面积100%计入建设项目附属绿地面积;2、种植土厚度大于等于1.0米小于1.5米,按实际绿化面积60%计入建设项目附属绿地面积;3、种植土厚度大于等于0.4米小于1.0米的,按实际绿化面积20%计入建设项目附属绿地面积。架空平台绿化可计入配套绿化的比例,拆除重建的城市更新类不超过70%,其他项目不超过50%。因特殊原因超出比例要求的,按种植土厚度折算后再按70%计入建设项目附属绿地面积。因此,道路上盖建设的绿地能否认可为绿地指标及其比例,主要取决于种植土厚度。

三、重庆长滨路朝储段治理提升项目推进情况

渝中区正在开展长滨路朝储段治理提升研究,拟采用滨江路下建隧道的方式将道路主要车行功能下沉,地面空间除保留必要的3车道以外,打造为包括人行道、公共绿地、广场等多功能的公共空间,初步估计可能有望增加约10000平方米的公共绿地,除用于补充项目自身占用的绿地指标外,可用于全区绿地指标平衡。目前已形成初步研究方案,正在就防洪、管线迁改、景观风貌、公共空间功能布局、建设时序等问题深化研究。我局将持续跟进研究进展,为建设单位提供技术指导,争取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的支持,尽早助推项目落地实施。

此复函已经黄海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渝中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529

(联 人:李珠瑜 联系电话:023-633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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