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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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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3-00550 [ 发文字号 ] 长规资执罚〔2023〕第9号
[ 主题分类 ] 土地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3-07-03 [ 发布日期 ] 2023-07-03

长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


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单位(个人)

违法单位统一信用代码

处罚

事由

处罚

依据

处罚

内容

作出处罚的

机关名称

处罚

日期

备注

1

规资执罚〔2023〕第9

李发明非法占地案

李发明

身份证号:5102**********4311

非法占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版)第四十二条

一、责令限30日内退还在长寿区龙河镇九龙村1组、明星村4组非法占用的982.41平方米土地。

二、限30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农用地上修建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三、对被处罚人非法占用土地处每平方米人民币10元罚款,共计罚款人民币9824.1元(大写:玖仟捌佰贰拾肆元壹角

重庆市长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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