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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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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3-00842 [ 发文字号 ] 长规资执罚〔2023〕第14号、长规资执罚〔2023〕第15号
[ 主题分类 ] 土地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3-09-14 [ 发布日期 ] 2023-09-14

长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


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单位(个人)

违法单位统一信用代码

处罚

事由

处罚

依据

处罚

内容

作出处罚的

机关名称

处罚

日期

备注

1

长规资执罚〔2023〕第14

重庆市长寿区水利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土地案

重庆市长寿区水利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91500115203391750W

重庆市长寿区水利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长寿区云台镇青云村4组非法占用土地4351.27平方米修建房屋、地坝、道路等建(构)筑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

一、责令限30日内退还在长寿区云台镇青云村4组非法占用的4351.27平方米土地

二、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修建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三、对被处罚人非法占用土地处每平方米人民币10元罚款,共计罚款人民币43512.7元(大写:肆万叁仟伍佰壹拾贰元柒角

重庆市长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89


2

长规资执罚〔2023〕第15

重庆长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土地案

重庆长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91500115742895827R

重庆长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长寿区菩提街道田坝村12组非法占用土地354.35平方米修建天然气放空塔、地坝、围墙等建(构)筑物。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

一、责令限30日内退还在长寿区菩提街道田坝村12组非法占用的354.35平方米土地。

二、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修建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三、对被处罚人非法占用土地处每平方米人民币10元罚款,共计罚款人民币3543.5元(大写:叁仟伍佰肆拾叁元伍角)。

重庆市长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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