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2024-00008 | [ 发文字号 ] | 长规资执罚〔2023〕第24号 |
[ 主题分类 ] | 土地 | [ 体裁分类 ] | 行政处罚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01-03 | [ 发布日期 ] | 2024-01-03 |
长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
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单位(个人) |
违法单位统一信用代码 |
处罚 事由 |
处罚 依据 |
处罚 内容 |
作出处罚的 机关名称 |
处罚 日期 |
备注 |
1 |
长规资执罚〔2023〕第24号 |
重庆市长寿区邻封镇邻封村村民委员会非法占地案 |
重庆市长寿区邻封镇邻封村村民委员会 |
54500115ME1692150W |
非法占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版)第四十二条 |
一、责令限30日内退还在重庆市长寿区邻封镇邻封村9组大岩头位置非法占用的土地6194.54㎡。 二、没收非法占用的6194.54㎡土地上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三、对被处罚人非法占用土地行为处每平方米人民币10元罚款,共计罚款人民币61945.4元(大写:陆万壹仟玖佰肆拾伍圆肆角)。 |
重庆市长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2023年1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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