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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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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4-01160 [ 发文字号 ] 长规资执罚〔2024〕第7号
[ 主题分类 ] 土地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4-10-09 [ 发布日期 ] 2024-10-09

长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

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单位(个人)

违法单位统一信用代码

处罚

事由

处罚

依据

处罚

内容

作出处罚的

机关名称

处罚

日期

备注

1

长规资执罚〔2024〕第7

重庆市长寿区新灵安陵园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土地案

重庆市长寿区新灵安陵园有限公司

91500115MA6006KU73

重庆市长寿区新灵安陵园有限公司未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擅自在重庆市长寿区八颗街道高新村10、11组占用土地修建道路、地坝、梯步等建(构)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版)第四十二条之规定

一、责令限30日内退还在重庆市长寿区八颗街道高新村10、11组违法占用的土地6362.27㎡。

二、没收违法占用6362.27㎡建设用地上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三、对拟被处罚人违法占用土地行为处每平方米人民币10元罚款,共计罚款人民币63622.7元(大写:陆万叁仟陆佰贰拾贰圆柒角)。

重庆市长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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