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2024-01160 | [ 发文字号 ] | 长规资执罚〔2024〕第7号 |
[ 主题分类 ] | 土地 | [ 体裁分类 ] | 行政处罚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10-09 | [ 发布日期 ] | 2024-10-09 |
长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
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单位(个人) |
违法单位统一信用代码 |
处罚 事由 |
处罚 依据 |
处罚 内容 |
作出处罚的 机关名称 |
处罚 日期 |
备注 |
1 |
长规资执罚〔2024〕第7号 |
重庆市长寿区新灵安陵园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土地案 |
重庆市长寿区新灵安陵园有限公司 |
91500115MA6006KU73 |
重庆市长寿区新灵安陵园有限公司未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擅自在重庆市长寿区八颗街道高新村10、11组占用土地修建道路、地坝、梯步等建(构)筑物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版)第四十二条之规定 |
一、责令限30日内退还在重庆市长寿区八颗街道高新村10、11组违法占用的土地6362.27㎡。 二、没收违法占用6362.27㎡建设用地上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三、对拟被处罚人违法占用土地行为处每平方米人民币10元罚款,共计罚款人民币63622.7元(大写:陆万叁仟陆佰贰拾贰圆柒角)。 |
重庆市长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2024年9月30日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