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2024-01285 | [ 发文字号 ] | 长规资执罚〔2024〕第8号、第11号 |
[ 主题分类 ] | 土地 | [ 体裁分类 ] | 行政处罚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11-27 | [ 发布日期 ] | 2024-11-27 |
长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
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单位(个人) |
违法单位统一信用代码 |
处罚 事由 |
处罚 依据 |
处罚 内容 |
作出处罚的 机关名称 |
处罚 日期 |
备注 |
1 |
长规资执罚〔2024〕第8号 |
重庆市长寿区菩提街道红花村村民委员会非法占用土地案 |
重庆市长寿区菩提街道红花村村民委员会 |
54500115ME169210XH |
重庆市长寿区菩提街道红花村村民委员会擅自在长寿区菩提街道红花村8组非法占用土地895.07平方米修建房屋、地坝等建(构)筑物。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版)第四十二条之规定 |
一、限30日内退还在长寿区菩提街道红花村8组非法占用的895.07平方米土地。 二、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修建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三、对被处罚人非法占用土地处每平方米人民币10元罚款,共计罚款人民币8950.7元(大写:捌仟玖佰伍拾元柒角)。 |
重庆市长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2024年9月30日 |
|
2 |
长规资执罚〔2024〕第11号 |
詹成林非法占用土地案 |
詹成林 |
5102**********4017 |
詹成林擅自在长寿区菩提街道阳鹤村9组非法占用1683.38平方米土地修建停车场,该行为未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之规定 |
一、责令限30日内退还在长寿区菩提街道阳鹤村9组非法占用的1683.38平方米土地。 二、没收在非法占用的1683.38平方米土地上修建的停车场。 三、对被处罚人非法占用的1378.50平方米建设用地的行为处每平方米土地150元人民币的罚款,小计206775元,非法占用的除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263.46平方米耕地的行为处每平方米土地350元人民币的罚款,小计92211元;非法占用的41.42平方米其他农用地的行为处每平方米土地250元人民币的罚款,小计10355元,共计309341元(大写:叁拾万玖仟叁佰肆拾壹圆整)。 |
重庆市长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2024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