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2024-01339 | [ 发文字号 ] | 长规资执罚〔2024〕第13号 |
[ 主题分类 ] | 土地 | [ 体裁分类 ] | 行政处罚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12-12 | [ 发布日期 ] | 2024-12-12 |
长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
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单位(个人) |
违法单位统一信用代码 |
处罚 事由 |
处罚 依据 |
处罚 内容 |
作出处罚的 机关名称 |
处罚 日期 |
备注 |
1 |
长规资执罚〔2024〕第13号 |
长寿区云台镇黄葛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非法占地案 |
长寿区云台镇黄葛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
N2500115MF1450120X |
非法占用土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版)第四十二条之规定 |
一、限30日内退还在长寿区云台镇黄葛村1组非法占用的2858.37平方米土地。 二、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修建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三、对被处罚人非法占用土地处每平方米人民币10元罚款,共计罚款人民币28583.7元 |
重庆市长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2024年12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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