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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6604/2023-1258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3-03-28 [ 发布日期 ] 2023-03-28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3)渝北字第0052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3)渝北字第0052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产权人

不动产房屋坐落

不动产证明号

备注

1

杨*梅

渝北区回兴街道宝环路3号隆鑫·鸿府4幢2单元2-*

渝(2021)渝北区不动产证明第00090****


                     

公告单位:重庆市渝北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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