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66604/2025-1587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注销登记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4-23 | [ 发布日期 ] | 2025-04-23 |
南岸不动产作废(2025)字第(506)号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南岸不动产作废(2025)字第(506)号
以下房地产权证书确已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及《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该房地产权证书作废。
序号 |
证载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房地产权证号 |
备注 |
1 |
林* |
重庆市南岸区*号2幢13-8 |
111房地证2013字第0*号 |
重庆市南岸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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