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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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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丰不动产【2025】字第36

申请人:万**  身份证明号码  51232419530615****      

被继承人(遗赠人):张**身份证明号码 51232419521117****  

申请人万**  因继承(受遗赠)被继承人(遗赠人)张**的不动产权,于202559日向丰都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并提供了全体继承人(受遗赠人)名单遗产管理人声明书(二)、不动产继承分配方案、死者亲属情况证明、不动产权证、死亡注销户口证明、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结婚证等申请材料,并保证以下事项的真实性:

一、被继承人(遗赠人)张**   20250420日死亡。

二、被继承人(遗赠人)的不动产坐落于丰都县三合街道滨江东路****不动产权证号渝(2017)丰都县不动产权第00083****

三、被继承人(遗赠人)的不动产权由万**继承(受遗赠)。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受遗赠人)。

对上述事项若有异议,请于15个工作日内向我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特此公告。

                                2025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