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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5-13 | [ 发布日期 ] | 2025-05-13 |
重庆市**区土地****办公室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重庆市**区土地****办公室保管不善,将1**房地证20*3字第005**号号、10*房地证2**3字第00**1号、1*8房地证20*3字第0**84号、1**房地证2**3字第0**74号、10*房地证2**3字第0**83号、1*8房地证2**3字第0**70号、10*房地证2**3字第0**82号、10*房地证20*3字第0**79号、10*房地证2**3字第0**71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重庆市**区土地****办公室
2025年 0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