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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6604/2025-1838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注销登记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5-05-13 [ 发布日期 ] 2025-05-13

南岸不动产声明(2025)字第(1214)号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南岸不动产声明(2025)字第(1214)号

王*芳,徐*因保管不善,将渝(2018)南岸区不动产权第000813434号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徐*

    2025年5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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