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江北不动产登记声明(2025)字第1324号
下列不动产之权利人已经书面声明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即日起声明作废: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声明人 |
声明日期 |
重庆市江北区*****9、10号 |
江国用1990字第00****号 |
重庆房地产管理局***分局***房管所(重庆市***住房保障事务中心代) |
2025-6-4 |
发布单位:重庆市江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