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两江新区-唐*吉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唐*吉因保管不善,将江国用(90)字第471*号土地证和江北县房屋管业证01296*号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唐*吉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