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 作废公告[2025]880
江北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
作废公告[2025]88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权利人名称
不动产座落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号
1
苏*,张*妍,何*
重庆市江北区****537号5幢16-2
103房地证2013字第5****号
发布单位:重庆市江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