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不动产登(2025)补字第Y0712号 *代恒
遗失声明
本人*代恒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柳荫区明通乡仙女村4组的《集体土地建设使用证》编号:无(已遗失),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代恒
时 间: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