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不动产登(2025)补字第Y0720号 *永贵
遗失声明
本人*永贵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复兴街道歇马村12组35号的房屋(原:江北县龙王乡石牛村5组);编号为:江集建(1991)字第****5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永贵
时间: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