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区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垂直管理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您的位置: 首页>专题专栏>重庆市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字体: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丰不动产【2025】字第39

申请人:  高*木身份证明号码51232419670420****        

被继承人(遗赠人):陈*云身份证明号码 51232419670420****        

申请人高*木  因继承(受遗赠)被继承人(遗赠人)的不动产权,于20250505日向丰都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并提供了全体继承人(受遗赠人)名单遗产管理人声明书(二)、不动产继承分配方案、死亡注销户口证明、房地产权证、结婚证等申请材料,并保证以下事项的真实性:

一、被继承人(遗赠人)陈*云202506 06日死亡。

二、被继承人(遗赠人)的不动产坐落 丰都县三合街道滨江东路199号2幢****  房地产权证书号:306房地证2013字第0****号

三、被继承人(遗赠人)的不动产权由高*木 继承(受遗赠)。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受遗赠人)。

对上述事项若有异议,请于15个工作日内向我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特此公告。

                                2025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