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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8-12 | [ 发布日期 ] | 2025-08-12 |
遗失声明编号:202508121070153
渝北蔡*华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遗失声明编号:202508121070153
蔡*华保管不善,将渝北区木耳镇**村*组,编号: 房地产权证******号产权证遗失,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并保证前述土地房屋无权属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蔡*华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