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 作废公告[2025]1501
江北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
作废公告[2025]150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权利人名称
不动产座落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号
1
黄*登
重庆市江北区****363号7幢1单元27-2
渝(2019)江北区不动产权第00039****号
发布单位:重庆市江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