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不动产声明(2025)字第(2387)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南岸不动产声明(2025)字第(2387)号
权利人重庆极地实业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106D房地证2010字第0*号土地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序号
证载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产权证
备注
1
重庆极地实业有限公司
南岸区*清水溪
106D房地证2010字第0*号
声明人:重庆极地实业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1日